宣传教育
  • 画里有话丨让宪法精神深入每一位公民心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李想 图为12月3日,安徽省阜南县民警在鹿城镇红旗社区向居民们宣讲宪法知识。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办“法律知识大比拼 寻找身边法律明白人”系列活

    发布时间:2024-12-04

  • 纪律教育画访谈丨作风建设无小事,违规吃喝要远离

      【纪法链接】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发布时间:2024-11-29

  • 清风丨自我心存道 外物少能逼

        内心有坚守,行为不逾矩。为政者不受外物干扰和诱惑,是一种高贵的品质。   白居易在《伤唐衢二首》中写道:“自我心存道,外物少能逼。常排伤心事,不为长叹息。”他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为政者心

    发布时间:2024-11-15

  • 纪律教育画访谈丨莫在违规收礼上“栽跟头”

    【纪法链接】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

    发布时间:2024-11-01

  • 纪律教育画访谈 | 个人有关事项要如实报告,不能隐瞒

      【纪律条文】   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

    发布时间:2024-10-28

  • 时代专论 | 与时俱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今年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70周年。9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作出工作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发布时间:2024-09-19

  • 党纪学习教育 | 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 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

    发布时间:2024-06-27

  • 党纪学习教育 | 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的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发布时间:2024-06-25

  • 党纪学习教育 | 生活纪律是什么,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

    发布时间:2024-06-21

  • 党纪学习教育 | 涉外工作违规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涉外工作违规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1.违规谋求公款出国(境) 《条例》规定,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的,给予相应处分。  

    发布时间:2024-06-20

  • 党纪学习教育 | 这些做法,属于泄露组织秘密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四条对泄露组织秘密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

    发布时间:2024-06-19

  • 党纪学习教育 | 对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违规干预和插手的事项涉及范围较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重点对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公共管理活动等作出规定。   1.违

    发布时间:2024-06-18

  • 党纪学习教育丨党组织执行党纪失职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党组织执行党纪失职的四种情形,分别是: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

    发布时间:2024-06-17

  • 党纪学习教育丨在民生保障中显失公平的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

    发布时间:2024-06-14

  • 党纪学习教育丨涉黑涉恶欺压群众的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行为,规定为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时间:2024-06-13

  • 党纪学习教育丨这些行为漠视群众利益,将受相应处分

     《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对漠视群众利益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

    发布时间:2024-06-12

  • 党纪学习教育丨假公济私的具体表现和处分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假公济私行为主要有以下三个具体表现。   1.违规谋求特殊待遇 党和国家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待

    发布时间:2024-06-07

  • 党纪学习教育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行为,党员干部应当予以纠正

      《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

    发布时间:2024-06-06

  • 党纪学习教育丨党员干部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的处分规定

    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其原有的职权还会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产生影响或者发挥作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旨在堵住政商“

    发布时间: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