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巢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品牌名称及标识的公告
关于征集巢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品牌
名称及标识的公告
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纪(工)委、机关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即将开展巢湖市纪委监委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现面向全委公开征集党建品牌名称及标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巢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品牌名称和标识
二、征集时间
2020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1.党建品牌名称应充分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特色和机关党建工作内涵,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引导有力、短小凝炼,表现出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的精神(一般4-8个字)。
2.党建标识由彩色图案或艺术符号等组成,要简洁、生动、形象,具有较强的视觉感和艺术性,符合纪检监察工作的特征,易于识别和记忆。整个Logo设计需与品牌相对应。
3.应征的党建品牌名称和标识,同时附上100字左右的内涵阐释,简要说明品牌名称和标识的设计思路、特征特点等。
四、征集方式
在征集时间内,将党建品牌名称、标识图片发送到征集邮箱(1902758548@qq.com)。联系人:邓瑞,联系电话:82172330。
五、集中评选
征集时间截止后,机关党委统一集中所有应征作品,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评选。
六、应征奖励
根据市纪委常委会评选结果,对选中作品及所有参与应征作品的创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中共巢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