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单(第10期)

时间:2019-04-29 16: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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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门牌、标牌、公示牌和

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居巢经开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全面深入推进“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落实,坚决纠正重形式、轻实效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近期,市“整治办”开展门牌、标牌、公示牌和议事协调机构专项统计工作。现将存在问题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门牌、标牌、公示牌存在问题

一是挂牌过多过滥。部分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存在“牌子满墙”甚至“牌子挂不下”等现象,有的办公室悬挂的牌子数量多,却“只挂牌不服务”,最终成为“野草”蔓延上墙。

二是“迎检”挂牌问题突出。部分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将挂牌子作为应付上级检查考核的手段,为考核评比、创建先进,为见人见阵地见机构,悬挂大量“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管理制度”等门牌、标牌、公示牌,存在为挂牌子而挂牌子的现象。

三是过度留痕现象严重。部分市直单位盲目要求基层必须设立对口的办事机构、配备办事人员,忽视了基层的实际情况,造成基层人员、办公室场所“身兼数职”。另外,因缺少“回头看”等综合管理机制,部分单位对于一些过时、可合并的门牌、标牌、公示牌没有及时进行摘除、整合,导致过度留痕现象滋生。

二、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存在问题

一是议事协调机构数量过多。目前,全市部分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对于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没有数量约束,随着时间的推移,议事协调机构大量增加,导致机构膨胀,并衍生了诸如领导兼职多、会议多、精力分散等系列问题。

二是运行机制缺乏规范。大部分乡镇、街道,市直单位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运行多是按上级来文、凭惯例、凭经验,基本上无“规”可依。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时,往往缺乏前期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从而导致其职权职责界定、工作程序、成员组成等混乱。

三是跟踪管理机制缺乏。从部分单位议事协调机构设立、调整的过程来看,缺乏有效的跟踪管理。许多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时“十万火急”,而设立后开展的工作内容少、时间短,随意性很大,导致一些已经完成任务的,或是已进入日常程序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能及时被撤销。

三、整改要求

经各单位汇总上报、市“整治办”初步梳理,现形成“门牌、标牌、公示牌建议清理统计表”“议事协调机构建议清理统计表”(附件1、2)。请各级党组织严格“对号入座”,摘除、整合附件1表格中涉及的门牌、标牌、公示牌,同时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取消附件2表格中涉及的议事协调机构。有关整改工作请于5月10日前全部完成,市“整治办”将适时组织督查。

请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市直各单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门牌、标牌、公示牌建议清理统计表(略)

2.议事协调机构建议清理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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