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单(第5期)

时间:2019-03-27 08:5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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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强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答疑(一)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及有关驻巢单位党组织:

根据合肥市纪委《“严强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答疑》,现就我市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各地各单位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作如下解答:

1.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与专题会议的区别?

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研讨)侧重于学习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可贯穿于专项活动的各个阶段。

专题会议侧重于问题的查摆、整改与督查。各单位可对照省、市有关文件和“32项禁令”查摆问题,在会上完成以下三项任务:一是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甄别,归纳有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将梳理的问题落实到各单位、部门、个人;三是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各单位请于4月1日(下周一)下午下班前将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记录(集中研讨情况)复印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至市“整治办”(市纪委626室)。

2.问题、任务和责任三项清单是否每月都需报送?已经整改完成的是否继续上报?

答:问题、任务和责任三项清单只报送一次。从4月开始,每月25日前除《实施方案》附件3、4径直报至市“整治办”外,各落实单位还需于25日前报送表格《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台账》(见附件)至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于26日前汇总报送《工作台账》至市“整治办”。各单位填报的“三项清单”要反映到首次报送的《工作台账》中。

为保持工作的完整性、连续性,需逐月累积上报《工作台账》,包括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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