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机关:从严从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时间:2020-05-14 10:57作者:巢湖市纪委监委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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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纪委监委机关坚决贯彻上级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决策部署,将警示教育和工作实际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一、迅速动员部署,高标准推进。作为全市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按照市委警示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第一时间部署开展机关警示教育。建立主要领导每周调度工作机制,将机关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与全市警示教育开展同步调度、同步推进,要求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动作。4月20日召开机关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对警示教育进行安排部署;4月23日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针对警示教育理论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4月30日召开市纪委监委机关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何军主持会议,4名领导班子成员依次进行交流发言。何军强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三不做、三做”:不做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践行者;不做“你好我好他好”的“老好人”,做忠诚履职的担当者;不做不作为、慢作为的“撞钟人”,做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有为者。

二、聚焦主责主业,打出“组合拳”。结合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对照规范检举控告处理、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中心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突出因地制宜,警示全覆盖。由机关党委牵头,以支部为单位覆盖到每一名纪检干部,定期印发工作提示单,及时提醒督促。机关一支部通过党员微信群及时发布学习内容,督促每位党员开展自学;机关二支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分别以支委会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和剖析警示,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法规文件,并针对赵正永、姜国文、赵开江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深入剖析;市委巡察办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警示教育工作方案,整体推进市委巡察机构警示教育开展。四个市委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分别在巡察驻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照警示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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