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巢湖市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3-05 15:36来源:安徽省纪委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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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8日至9月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市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马上就办的政治自觉,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全面铺开

省委巡视是省委对巢湖工作的一次全面“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是省委对巢湖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政治教育和党性淬炼。巡视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巢湖实际。巢湖市委高度重视,把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坚决认账、照单全收,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为主线,推动整改工作全面铺开。

一是坚持理顺机制,凝聚合力。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八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抓总;8个整改专项小组对应“纪委监委”“干部选拔任用”“意识形态”“居巢经开区”等4个专项巡视,以及“扫黑除恶”“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政府系统”等4个重点方面。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市直各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分别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高位调度。市委常委会切实承担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其他常委同志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相关问题的推进落实。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12次,召开整改动员会、领导小组工作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项小组工作调度会34次,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类重大事项。市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主动认领巡视反馈意见,“到边到底”查摆自身及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红脸出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坚持挂图作战,精准整改。市级层面按照“宣传发动”“全面整改”“巩固提高”三个整改阶段,制定《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巢湖市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分为1个总方案和8个领域分方案,理清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整改措施,形成了“1+8”巡视整改方案体系。同时,按照整改任务项目化的要求,编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逐项列明整改问题的“症结原因”“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采取动态管理、挂账销号方式,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台账的整理和备案工作。

四是坚持从严督导,压实责任。坚持日常指导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编制《整改工作任务单》11期,下发《整改工作简报》10期,及时传达上级要求、推进具体任务、交流经验做法。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4个督查组,分阶段对相关整改责任单位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情况、任务推进情况、成果运用情况。目前,已分别于2018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和12月下旬,组织开展了3轮专项督查,切实做到整改工作力度不“松”、温度不“降”。

二、聚焦核心矛盾,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推动反馈意见整改一条不落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落差

(1)针对经济发展定位不准问题。

一是开展《巢湖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工作。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定位,科学提出巢湖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已形成评估报告,客观分析“十三五”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拟定了“十三五”后半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8个方面重点工作措施。三是完成县域经济发展比较与对策研究。围绕“安徽争五强、全国进百强”奋斗目标,委托安徽财经大学县域经济研究所开展研究。目前已完成《巢湖市县域经济发展比较与对策研究》,进一步明晰了巢湖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方向,科学合理提出6个方面发展措施。四是加快发展文旅产业。制定发展全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1+N”系列政策措施,明确全市文旅产业发展思路,进一步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质量。同时,《巢湖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五是启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已于2019年1月3日开标,并积极谋划安排乡村振兴2019年建设项目。六是强化平台支撑。实施“双城带动”战略,推动与安巢经开区融合发展,建立两地土地、规划、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一体化机制;产业新城总体规划和四个专项规划编制形成初步成果,启动产业新城服务中心建设和创业大道、居巢大道等10条道路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标准化厂房、柘皋启动区安置点选址,征收房屋9.1万平方米;融捷新能源动力电池、皖维偏光片、PVB胶片、光学膜等重点项目成功落户。稳步推进半岛生态科学城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管理职能划入居巢经开区;启动平顶山路、治中路等6条黄麓大学城道路建设,半岛大道、经九路、塔山路等交通动脉主体完工;连通肥东供水工程建成运行,巢湖半岛县界西入口、烔长路绿道、焦姥路景观提升全面竣工;中铁佰和佰乐体验中心建成开放,安徽公安学院、合肥师范学院建设顺利推进,黄师改扩建一期完工;姥山岛景区、半岛湿地分别荣晋“合肥城市新地标”“合肥城市潜力地标”。启动居巢经开区亚父园区用地空间布局调整,完成夏阁园区专项规划和镁合金材料、集成电路、精密压铸等产业规划;制定产业招商目录,新签约年产100万只汽车镁轮毂、丰树(巢湖)现代综合产业园、优泰新材料、工业机器人系统等产业项目29个,宜安云海、华脉激光、晶联智能科技等项目建成投产;完成夏阁园区“一纵三横”路网11.8公里,启动清怡公园核心区建设,中科智城、华能集中供热等项目序时推进;推行项目前期全程代办、项目审批“见章盖章”制度,荣膺“安徽省投资环境十佳开发区”。

(2)针对“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领导不力”问题。

一是编制“大新专”重点项目。共编制合肥市“大新专”项目111个,总投资969.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5.47亿元。二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创客巢一期、巢荟众创空间、安德利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提档升级,富煌建设、富煌三珍分别获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兰天大诚获称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发放“调转促”产业引导扶持基金3000万元,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1%。我市入列首批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是合肥市唯一进入名单的县(市)。三是抢抓“三重一创”政策机遇。开展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调整工作,组织申报战新企业6家。四是实施“双城带动”战略。与安巢经开区共谋共建合巢产业新城,目前产业新城总体发展规划及四个专项规划形成初步成果,融捷新能源动力电池、皖维偏光片、PVB胶片等一批重点项目成功落户。稳步推进半岛生态科学城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完善半岛生态科学城基础设施,实现连通肥东供水,半岛大道、张疃路等道路相继完工,中铁佰和佰乐体验中心建成开放;姥山岛景区、半岛湿地分别获评“合肥城市新地标”“合肥城市潜力地标”。

(3)针对“招商引资效果欠佳”问题。

一是完善机制。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巢湖市2018年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激励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同时,制定《巢湖市市级负责同志包保推进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充分发挥异地巢湖商会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工作调度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压实招商责任。二是督查调度。巡视整改以来,对列入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的项目推进情况先后3次组织专项督查,并召开2次专题调度会,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对策,协调、推进项目落地。三是招大引强。压实居巢经开区招商责任,2018年8月以来,共引进项目12个,总投资164.8亿元,其中战新项目8个,总投资153.34亿元。

2.践行“两个维护”有温差,“三大攻坚战”推进不力

(4)针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折扣。矿山开采过度,周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对绿色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盗采偷采现象屡禁不止;水质污染防治不力”问题。

针对矿山开采过度等问题: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巡视整改以来,共召开9次市委常委会、3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研究和学习有关环保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市国土资源局通过突击巡查和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金丝柳公司等企业涉矿项目的监管力度。同时,金丝柳公司已成立3个工作组,进一步加强矿山修复工程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全市13家矿山生产企业均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用账户。除中材小黄山砂岩矿未开工、尖山矿停产外,其他矿山均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生产和治理。三是逐项整改销号。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线三边”项目的验收销号工作。四是加大打非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采矿的打击力度,巡视整改以来,全市国土系统已累计组织日间巡查230余次,夜间突击巡查133次,依法查扣挖掘机4台,批捕1人。五是依法合规开发。下一步,我市将引导市属国有企业消化余料资源,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竞拍矿权,依法合规开发矿产资源,全力争创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针对水污染防治不力等问题:一是加快拟定项目计划。修订完善良好水体生态保护和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将烔炀、夏阁、柘皋深度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乡镇污水厂DBO项目新建污水主管网工程、裕溪河小流域治理工程列入市政府2019年投资项目计划。二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完善覆盖全市河湖库等水域的市、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建立健全河湖岸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污染治理和岸线管控,配备181名河道保洁巡查人员,选聘25名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评价。三是执行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巢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将我市9条河流纳入县级生态补偿范围,对水体沿线乡镇街道实行“双向补偿”。四是加快水环境治理。制定《巢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督查调度和销号制度,明确6项工程和管理措施。五是加大蓝藻打捞力度。中庙藻水分离站投入运行以来,共打捞蓝藻藻浆39万吨,产生藻泥7232.5吨。六是着力治理双桥河污染。制定《巢湖市双桥河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8项专项整治、9项工程措施,切实减少入河污染源。2018年1-11月,双桥河水质均值达到Ⅲ类标准。

(5)针对“脱贫攻坚短板较为突出。仍然存在扶贫对象信息不精准,资金拨付、产业扶贫不到位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提升基础信息精准度。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全市扶贫档案资料再梳理、再完善。进一步核实更新扶贫信息系统数据,通过12月份动态调整,全市贫困人口自然增加45人、减少237人。二是改善产业扶贫成效。通过“四带一自”“三有一网”等产业扶贫模式,进一步提升产业扶贫成效。

3.政绩观有偏差,部分决策脱离实际

(6)针对“为‘争牌子’盲目决策”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论证,严控项目投资。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明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评审会、初设专家评审会等方式,多管齐下,确保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严控项目投资规模。二是发挥公园生态作用,服务市民生活。切实加快工程进度,持续推进PPP景观项目,目前雅荷公园、抱书河公园、安成路绿化景观工程、南外环绿化景观等工程已基本完工,全部对外开放,成为附近居民的重要生活休闲场所。同时,按照扩大公园服务范围要求,结合园区工人出行需求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完善公交线路,切实发挥公园在服务园区科技人才和产业工人方面的作用。三是按照产城融合要求,丰富园区业态。着力调整居巢经开区用地规划,逐步完善用地布局,实现园区综合效益提升。四是健全完善议事规则,依法民主决策。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会议导则(修订)》《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会议导则(修订)》,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为民主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7)针对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问题。

一是及时部署整改。巡视问题反馈后,市农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按照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长期执行的总体要求,部署安排相关整改工作,明确按照时节和标准,开展美丽乡村绿化工作。二是开展重点督查。组织人员到美丽乡村各建设点开展督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主体工程及绿化工程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杜绝突击绿化现象。三是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绿化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对已建成中心村和建成区绿化情况进行排查,清除死树死苗,及时补栽补种,保证绿化率。对在建2018年度中心村严格按照序时进度,科学规范绿化,保证成活率。四是开展全面排查。对建成区和中心村绿化管护情况全面排查,共排查断桩324处、死树1592棵,并及时进行了清除、更换。

(8)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一是改进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加强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强化道德建设、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已停止安成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的原有苗木移植工作,并对安成路(南外环-港口大道段)施工做甩项处理。对2018年实施的10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逐一排查,征集改造意见建议1827条,结合群众实际需求,着力做好小区雨污水管道分离、道路改造、绿化建设等工程,目前已改造298.2万平方米,惠及3.2万户、9.33万居民,实现老旧小区路畅、灯亮、整洁。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居巢经开区邀请省内规划设计专家对后期拟建工程进行规划论证,力争规划设计工作细致全面,坚决杜绝重复建设。市房产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执行《巢湖市2018年度老旧小区及城边乡村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和提升。同时,在改造的老旧小区中逐步实行社区准物业管理,常态化推进小区文明创建工作。

4.政治责任压得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9)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问题。对2016年以来民主生活会上个人作出说明情况进行全面梳理,17名未作说明的领导干部现已全部进行说明。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防止“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生锈’,自我批评避重就轻,相互批评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存在‘老好人’思想”等现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对照要求,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重申纪律要求。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2018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等处理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并安排专人到场指导监督。四是推动形成长效。印发《关于落实“三查三问”工作举措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三查三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三查三问”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进一步充实民主生活会内容。

(10)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21名市四大班子党员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按时报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报告单》。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方案》,各党(工)委每季度最后一周汇总所辖党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二是跟踪督促。整理归档2018年市四大班子党员负责同志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议材料,跟踪了解市四大班子党员负责同志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2018年10-12月,对组织关系在巢湖市的21名市四大班子党员负责同志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跟踪督查,其中到所在党支部参加学习71次、民主生活会29次、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10次、所在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7次,讲党课11次。市四大班子党员负责同志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合肥市统一部署,计划于2019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1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市委商事议事机制不完善,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研究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印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读本,并在市政府党组会上进行集中学习,提高对“三重一大”相关事项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衔接联系。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巢湖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加强市政府常务会与市委常委会的衔接联系,及时督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上市委常委会研究。2018年7月以来,已召开7次市委常委会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并公开。三是加强建章立制。结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了《巢湖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切实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纳入《巢湖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确保市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5.没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攻坚克难缺乏韧劲

(12)针对“对农村安全饮水方面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强化农村供水监管。环保、卫生部门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监管和水质检测,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抽检模式,对乡镇水厂自来水水质常态化检测。2018年,已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6家乡镇自来水厂给予处罚。二是优化供水机制。采取分类推进方式,已将烔炀、黄麓、中庙等乡镇(街道)自来水统一接入肥东县供水体系,将中垾镇自来水管网与市政管道联网,全面提升农村饮用水供水量、水质。三是完善供水布局规划。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水和巢湖市长江供水工程,委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启动巢湖市长江供水工程设计工作,委托合肥供水集团开展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编制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6.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刻

(13)针对“理论学习表面化,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深入,以工作陈述代替学习体会”问题。

一是完善学习计划。印发《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2018年第四季度学习安排》,各党委(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杜绝以工作陈述代替学习讨论现象。二是充实学习内容。根据上级党委和宣传部门安排,及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领导干部要讲政德》等书籍列入中心组必读书目,充实中心组成员自学内容。三是深化理论学习。市委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深入学习研讨,2018年11月9日至10日开展中心组成员自学,11月12日、11月15日、11月19日,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出台《中共巢湖市委关于市委常委轮流到市委党校讲课的暂行规定》,明确市委常委每年至少联系一次党校开展讲党课活动。四是加强指导督导。市委政法委于2018年10月22日邀请市委党校讲师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10月23日、10月25日和11月5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片,深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存在网络抄袭情况的12名干部,已按要求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五是丰富学习形式。巡视整改以来,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采取集中学习讨论、观看电教片、开展主题讲座等方式,开展4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9篇;槐林镇党委中心组采取集中研讨、专家讲座、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6次。六是加强督查考核。12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督查考核制度的通知》,成立督查小组,将不定期通过现场旁听、听取汇报、抽查台账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14)针对“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两张皮’”问题。

一是增强理论宣讲实效。成立市委宣讲团、百姓宣讲团、行业宣讲团,巡视整改以来,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50多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上讲台”制度,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宣讲党的最新理论政策。二是强化理论专题学习。市委党校在今年秋季主体班中,安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深化领导干部对五大发展理念的认识;开设教学专题,及时将中央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纳入党校教学内容,形成常态。三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红色革命文化、淮军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结合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等,编制《巢湖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制定发展全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1+N”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全域旅游资源库,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加大旅游品牌营销力度,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姥山岛5A级景区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国内知名旅游品牌。四是强化依法治市理念。将《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内容,并纳入年度考核;加强教育培训,邀请安大教授作法律专题讲座,组织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举办6期培训班对25家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五是全力化解行政纠纷。加大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力度,多途径化解行政纠纷,2017年行政诉讼案件137件,胜诉率约93%;2018年行政诉讼案件数下降至87件,截至12月共结案56件,胜诉率100%。

(15)针对“‘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纳入综合考核。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倒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融入中心工作。落实《巢湖市关于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17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各自“党建+”工作方案进行落实,推进“融合党建”工作,实现党建与学习教育、中心工作互促共赢。三是进行全面督查。2018年10月,成立5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地各单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督查巡视反馈中指出的进度较慢的29个党组织,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四是进行组织约谈。2018年12月12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协调办、市直机关工委对市供销社、市经信委、散兵镇负责人进行了组织约谈。目前,以上3个单位都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7.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选人用人不够严肃

(16)针对“市委对党管干部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等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干部存在不敢担当、不作为现象”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通过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举办改革开放40周年“时光之轴1978-2018”主题征文比赛等形式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二是落实上级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待合肥市出台实施办法后,配套完善相关措施。三是正向激励干部。出台《巢湖市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四是规范选任程序。制定《巢湖市市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试行)》《结合市委巡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等,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五是纳入督查考核。将选好用好干部纳入“两个责任”督查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六是进行问责处理。2018年以来对工作中存在严重不负责任、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5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政务警告1人。

(17)针对“干部队伍结构还不够优化”问题。

一是分析研判,招录补充。分析研判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2019年计划优先对特别急缺、年龄老化的市直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并优先安置补充相对年轻的军转干部;同时,加大乡镇公务员招录指标申报力度,增加年轻干部储备。二是择优储备,精准培训。加强年轻干部源头管理,坚持择优储备,建立优秀年轻干部、紧缺专业公务员、选调生等基础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持续推进年轻干部精准培训,确保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占学员人数80%以上。2018年11月26日举办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干部培训班,对各地各单位党务干部和政法综治干部开展社会治理专题培训。三是跟踪培养,帮助成长。加强年轻干部跟踪培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档案”,主要纪实干部参加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奖惩、培训等情况;用人单位与2018年新招录选调生签订《联系帮带责任书》,明确帮带责任人,落实跟踪培养的责任。四是能上能下,进行调整。巡视整改以来,对1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街道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18)针对“混编混岗、长期借调干部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规范借调程序。制定《巢湖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管理办法》,规范借调工作人员程序,加强借调人员管理。二是把好借调关口。完善《重点项目工程抽调人员信息审核表》,加强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把关作用。三是全面梳理自查。对全市科级干部混岗情况进行梳理,发现10名公务员在事业岗位任职,12名事业身份人员在公务员岗位任职(1人已退休)。四是形成整改建议。除1名已退休干部外,对梳理出的其余21名混岗干部,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11名混岗干部(1名公务员、10名事业单位身份人员)违规所任职务;1名混岗干部(公务员)提任上一级非领导职务。

(19)针对“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不够严格”问题。

巡视整改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与职级并行、“两代表一委员”提名中,均提前至少3天征求市纪委意见。同时,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征求市纪委意见,保证充足的时间。

(20)针对“干部监管不严,甚至存在‘带病提拔’”问题。

一是防微杜渐。制定了《关于对市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运用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措施,及早教育提醒、防微杜渐。二是完善制度。待合肥市出台《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协作暂行办法》后,出台我市操作细则。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探索创建干部研判“1+N”系统。三是把好关口。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管理制度》,进一步把好干部身份“入口关”。干部调动时,在提请市编委会研究前,到其现工作单位审核有关情况,补齐有关材料。四是落实规定。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规定,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探索实名制推荐干部工作,严格落实《巢湖市关于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的若干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按程序进行审核,提出明确意见,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五是“带病提拔”倒查。对“带病提拔”的4名科级干部,进行选拔任用过程倒查。

(21)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一是举一反三。对全市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梳理,发现违规超配18名工会工委主任,25名干部存在未列入整改基数的超配情况。二是立即整改。针对违规超配的18名工会工委主任,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8名工会工委主任免去所任职务,2名镇街和4名市直单位的工会工委主任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1名提任上一级非领导职务。针对25名干部存在未列入整改基数的超配情形(其中4人已退休),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3名政协工委副主任、1名人大工委副主任改任副主任科员,11名正科级组织员、4名副科级组织员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2名副科级组织员改任街道党委委员职务。

8.市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淡薄

(22)针对“市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2018年以来,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两次会议,分别为2018年5月7日和10月15日。二是2018年以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共调研基层党建工作18次,其中专题调研两次,分别为2018年10月10日,对卧牛山街道贾塘社区党委、天河街道党工委统战工作室等进行了调研;2018年12月1日,对夏阁镇柳南村、元通村进行了党建工作调研。三是针对党建办设在政研室且政研室无编制和人员的情况,初步拟定了市委政研室“三定”方案,并已报送市编办,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进行统筹安排,确保政研室有专人抓党建工作。

(23)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问题。

一是提高党建考核权重。建立“党建+发展”双百分考核制度,已出台《巢湖市2018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党建考核分值提高至100分,党建在全市目标考核中的权重为50%。二是建立考核惩戒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以及乡镇(街道)综合考核排名最后一名、市直单位每类最后一名的,须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由组织部门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三是建立约谈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2018年党建考核排名末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组织约谈。

(24)针对“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畅”问题。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履职不到位工作台账,制定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问题整改“三个清单”,梳理出90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纳入党建考核。出台《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将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纳入2018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开展工作督查。2018年11月上旬,成立全市基层党建综合督查工作组,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各镇街及居巢经开区等单位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非公党建、发展党员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针对督查结果,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于2018年12月20日以“一封信”的形式,点对点地向17名镇街及居巢经开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反馈,并要求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作为2018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四是发函督办整改。向居巢经开区下发督办整改函,明确整改问题、责任时限。居巢经开区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研究制定了《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会会议导则》《巡视整改工作周调度制度》《巡视组整改工作督查问责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2018年共召开16次党工委会议。

9.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组织力不强

(25)针对“‘两委’换届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在巡视整改期间,深入排查外出党员,目前登记在册流动党员1421名,流动党支部29个。每半年统计1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通过网络、微信、QQ群等平台进行党课学习和交流互动,不断拓宽流动党员管理渠道。二是健全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原则上要求每个村至少配备2名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的村级后备干部,目前全市145个村在册后备干部305名。2019年计划继续公开招录大学本科毕业生、优秀退役士兵到重点村、贫困村任职。三是建设“阳光村务”微权监管服务平台。在全市推行“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建设,确定46项“小微权力”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探索建立“互联网+阳光村务”工作模式,通过阳光公开,防范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目前全市“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已全部建成并正式上线。四是责令进行整改。2018年11月21日,市纪委监委分别向柘皋镇纪委、银屏镇纪委和凤凰山街道纪工委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巡视反馈中提出的在“两委”换届期间违规发放纪念品或补助的15个村(社区)立即核查,相关镇街已对15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批评教育4人、警示谈话2人、“红脸出汗”9人。五是拟定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协作暂行办法。目前合肥市已下发相关征求意见,待合肥正式文件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将村干部监督纳入其中,确保村干部各项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六是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巢湖市村(社区)干部日常管理办法》《巢湖市村固补干部补充人员实施办法》《巢湖市村(社区)干部职务退出暂行办法》等村级工作运行机制,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联审,及时清理中垾镇建华村、凤凰山街道巢湖北路社区2名违纪违法村(社区)干部。

(26)针对“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问题。

一是进行组织约谈。2018年12月12日,对市政府办、市重点局两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反馈省委巡视意见,并就今后如何规范做好党建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工作督查。2018年11月上旬,开展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综合督查,将市政府办、市重点局等单位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对这两个单位党建工作资料台账进行系统梳理,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做好整改。三是落实帮扶责任。指定市直机关工委分管负责人为帮扶人,对这两个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和指导。目前,市政府办、市重点局党组织活动开展正常。

(27)针对“城市社区党建弱化,社区党建结合工作不紧密,党组织服务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发挥社区党建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党建联盟、党建主题文化广场、远教文化广场作用,每月由社区轮流开展1次主题活动、播放党员电教片,实现组织活动由“室内”拓展至“室外”,由党员扩展至广大群众。二是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待合肥市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政策出台后,拟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社区党组织引领下的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的多方联动服务机制。开展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引导在职党员到居民小区参与管理与服务,不断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三是举办专题培训班。2018年11月26日举办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干部培训班,对党务干部和政法综治干部开展社会治理专题培训。四是提升非公企业党建。通过撤销、替换倒闭党组织,优化党组织设置,已倒闭的132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已全部调整完毕,现有非公企业党组织470个。通过发展党员、推荐输送党员职工等形式,177个3名以下党员党组织已基本调整完毕。建立党支部A、B、C分类台账,精准掌握底数,其中,A类18个,占比3.8%;B类387个,占比82.3%;C类65个,占比13.9%。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隐形变异,甚至反弹回潮

(28)针对“市委抓作风建设缺乏有效举措,督查问责不力,一些问题仍然易发频发”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2018年8月以来,组织8个检查组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个,并对1人诫勉谈话,9人“红脸出汗”谈话,3人立案审查。二是常态督查。开展作风建设“一月一明查、两月一暗访”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必查。在2018年上半年“两个责任”督查中,对各级党组织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专项整治。2018年11月15日,印发《巢湖市开展“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巢湖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桌办公”和“违规挂证”整治工作,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挂证取酬涉及11家单位39人,已累计退还资金111.79万元,暂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和违规公款接待问题。四是加强考核。提高作风建设在全市2018年度目标管理绩效双百分考核中的权重,作风建设分值权重已提高到7分。

(29)针对“酒桌办公”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印发《巢湖市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把握重要节点,明确将“酒桌办公”问题作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明查暗访的重要内容。成立4个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查处一起村级违规接待问题,已对村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并收缴违纪款1350元。二是专项整治。印发《巢湖市开展“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梳理各单位2018年1至11月份公务接待情况5446起,暂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和违规公款接待问题。“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震慑效果已经形成,全市“酒桌办公”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30)针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一是专项清理。市政府分管负责人2次组织召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统一管理工作协调会,市纪委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事管局等单位组成4个专项清理小组,对17家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测量、现场登记、现场确认,检查中未发现有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现象。二是约谈问责。2018年11月29日、12月12日,市委主要负责人、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分别对9家办公用房超标的市直单位“一把手”进行“红脸出汗”谈话。三是摸清底数。进一步摸清了党政机关编制人数、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和单位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或缺少办公用房面积等底数,建立了全市办公用房情况数据库。四是规范标准。印发办公用房标准,2018年12月13日邀请省管局专家召开培训会解读办公用房法规,12月23日印发《巢湖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承诺制度》,进一步落实各地各单位责任。

(31)针对“违规旅游问题仍然存在,公车私用问题仍未杜绝”问题。

一是规范管理。印发《关于切实落实好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和标识管理的函》,要求各公车参改单位切实做到合法合规使用公车。开展保留的一般公车平台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对发现终端设备运行显示异常的,通知车辆使用单位前往指定的维保单位检查维护。约谈参与我市公务出行保障的车辆租赁公司业务经办负责人,做好租赁车辆实行平台信息管理前期筹备、准备工作。二是细化要求。召开巢湖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研究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举措。2018年12月23日,印发《巢湖市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平台信息标识化管理制度》《巢湖市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制度》,进一步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三是严格督查。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违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问题纳入全市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内容。2018年9月27日,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抽查了部分单位公车使用情况,未发现违规问题;12月29日督查了部分镇街、单位公车使用情况,未发现公车私用现象;对督查中发现的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1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32)针对“发文数量居高不下”问题。

一是发文工作不断规范。严格执行《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关于精简文件、转变文风、进一步提高市委文件办理质量的通知》和《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文件、转变文风进一步提高市政府文件办理质量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文件印发工作,并于2018年7月中旬,在全市开展相关业务专题辅导。及时搜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市政府工作规则》《关于切实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领导事务性活动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制发发文工作提示单,发至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二是文件数量逐步下降。依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情况,加强发文的必要性前置审查,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文;对上级文件能指导解决问题的工作,或能以邮件、电话、网络等方式安排部署工作的,不再另行发文;能以部门或议事协调机构发文的文件,一律不以市委(市委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发文,严控发文规格和数量。2018年,以市委(含市委办)名义印发文件233份,同比减少4.5%;以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名义印发文件121份,同比减少23.4%。

(33)针对“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彻底,政务服务改革只注重顶层设计,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问题。

一是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印发《关于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安排。向全市50个市直相关单位印发《关于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除涉及安全和保密的58个政务服务事项之外,推进剩余的1464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服务大厅或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办事大厅。二是强化安徽政务网巢湖分厅宣传。开展“一网一门一次”宣传,先后印制各类“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海报、折页、桌卡5000余份,组织专人赴全市17个乡镇、街道、34个村(社区)指导“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安徽政务网巢湖分厅的群众知晓率。截至2018年12月,全市共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7448项,办理深度四级(全程网办)占比86.74%、三级(最多跑一次)占比99.68%、办件覆盖率77.35%,网上办件7.85万件,网办率达38.6%。三是配优配强专业工作队伍。在全省范围选调了2名计算机专业人员,专职从事“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培训、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网办率,加强常态化监管。四是做好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前期各项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已完成新建政务服务中心选址意见书及用地证明,设计方案正在优化调整中。

(34)针对“市发改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只收材料,办事群众两头跑,群众反映较大”问题。

一是常态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巢湖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工作整改方案》,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办理时限等情况,进行常态化严格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二是强化入驻力量。2018年10月18日起,市发改委每周轮流安排综合科、社会事业科、产业科、投资科等4个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进驻窗口工作。截至2018年12月,窗口受理55份办理事项,实现政策解读、政策宣传65人次。

12.懒政怠政现象较为突出

(35)针对“单位之间推诿扯皮现象明显”问题。

一是组织专项整治,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8月8日,市政府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商会,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已按要求围绕诉讼成立专班,引导争执商户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经过调解,万尚城百货公司与争执商户就矛盾纠纷协商达成一致,并于9月27日签订调解协议,双方放弃全部诉讼请求。争执商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向市信访局赠送锦旗以示感谢。二是畅通反映渠道,及时办理回复。设立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整合“12345”市长热线、城管“12319”热线服务、110报警服务电话等,出台《巢湖市社会治理调度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将办理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截至2019年1月10日,已受理电话、网络件10373件,群众满意率达98.9%。三是开展效能督查,力治推诿扯皮。市督查和目标效能办已对网络留言办理情况开展抽查复核,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惩治不作为现象。市纪委已对万尚城信访事项党员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并于2018年12月20日对卧牛山街道办事处、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红脸出汗”谈话。

(36)针对“落实政策存在中梗阻现象”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居巢经开区已结合相关部门自查成果,进一步梳理完善了“见章盖章”审批流程。二是完善代办机制。出台《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暂行办法》,明确代办原则、代办范围、服务内容、操作流程等,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代办,项目自协议签订到正式开工耗时已大幅减少。三是创优营商环境。结合“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居巢经开区“智慧园区”平台建设,提升园区营商环境。四是加强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将加强明察暗访,对发现只盖章不签字导致项目卡壳的,依据《巢湖市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问责规定(试行)》,进行严肃问责,持续治理“庸懒散”、坚决打通“中梗阻”,切实整治“只出工不出力”“只微笑不服务”等懒政怠政行为。

(37)针对“‘吃空饷’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11月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发现3名“吃空饷”人员(市交通运输局1人,市检察院2人),目前市交通运输局1人已正常上班;市检察院1人(患前列腺癌)从2018年12月起基本保证正常出勤;市检察院另1人,因病(脑组织损伤)仍不能正常出勤,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请假手续。二是接受社会监督。印发了《巢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公示制度》,对在编人员在岗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发现“吃空饷”现象,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三是推动整改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对18名长期不上班的科级干部进行了调查。其中14人已到单位上班,2人已退休,1人正在办理提前退休;1人未上班,常年在外,已责令其所在单位依纪依规处理到位。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3.市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38)针对“市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研究不深入”问题。

一是巡视整改期间,共召开6次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中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29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2018年11月上旬组织3个督查组,对全市各级党组织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廉政谈话走过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规范等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市委常委会于11月19日听取了督查报告,进一步传导了压力,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三是全市2018年度目标管理绩效双百分考核,其中党的建设工作考核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权重提高到20分,作风建设一项占7分。四是2019年1月3日起对全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于1月15日前汇总完毕,并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市委负责同志将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9)针对“压力传导不足,基层党组织落实形式化”问题。

一是传导压力。在市纪委全会作出部署,要求层层传达贯彻,每年选取若干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同时,市委通过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传导工作压力,督促责任落实。二是约谈问责。2018年10月24日、11月12日中垾镇党委、市教体局党委分别向市委作书面检查,10月30日、12月3日市纪委书记分别对中垾镇党委书记、市教体局党委书记进行约谈,11月30日市纪委分管负责人对中垾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三是常态督查。2018年11月上旬组织3个督查组,对全市各级党组织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目前督查工作已完成,市委常委会于11月19日听取了督查报告,进一步传导了压力,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

(40)针对“警示教育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活动。2018年11月5日,印发《关于开展“以案明纪、警钟长鸣”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苏湾镇、柘皋镇、庙岗乡等乡镇相继结合各自典型案件,召开主题警示教育大会,市纪委负责同志到会指导;12月3日,印发《关于运用查结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全市各级党组织结合反面教材,抓好警示教育。二是进行“以案促改”。对近年来典型案例进行梳理,督促发生过重大案件的5家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持续推动警示教育开展。三是进行专项督查。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专项督查,并于2018年12月26日印发专项督查情况通报,该专项督查以后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常态化开展。四是丰富教育形式。拍摄制作廉政微视频《底线》,编印3000本《巢湖市2018年度典型案例通报汇编》,发放至全市乡镇、街道及市直单位班子成员、市管干部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工作效果。

(41)针对“统筹巡察工作不力”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没有听取过巡察工作汇报问题:一是规范领导小组会议制度。2018年11月27日,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已发文调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并报合肥市委巡察办备案。12月11日,制定印发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巡察办工作规则》《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原则、会议制度,以及巡察办、巡察组职责和运行规则,将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2018年10月17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4个巡察组关于第五轮巡察7家市属国有企业情况的汇报。三是规范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的通知》要求,2018年10月22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市委巡察办的综合报告,后市委巡察办及时向合肥市委巡察办进行了报备。针对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疲软,没有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察督办问题:一是制定工作制度。2018年12月11日,制定并印发了《巢湖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对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和整改等环节作了规范。二是开展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督查。2018年12月3日至18日,市委巡察办对2016年以来前四轮23家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情况集中开展一次督查,要求被巡察单位按期上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台账资料,做到巡察整改督查工作与巡察全覆盖进度同步。三是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情况汇报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向合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并将按照巡察整改制度规定,对落实整改不力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

14.纪委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

(42)针对“监督职责定位发散跑偏”问题。

一是综合调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关于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要求,结合巢湖实际,对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进行综合调配和设置。二是强化派驻力量。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队伍建设,从全省选调优秀公务员充实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目前已为市纪委监委驻公检法纪检监察组配备人员6名,其余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均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干部。三是规范派驻管理。根据《巢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管理意见》,采用“周汇报、月调度、季评议、年考评”的方式,加强对派驻机构日常工作调度和管理。四是提升派驻办案水平。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2018年12月21日出台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协作区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水平和能力。2018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56件,其中了结44件、立案12件、处分14人。五是开展“三转”督查。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纪(工)委深化“三转”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乡镇、街道党(工)委已重新发文明确纪(工)委书记分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个别乡镇、街道“三转”不到位问题纳入巡察整改范围,督促基层党(工)委、纪(工)委全面整改。六是压实“两个责任”。强化“两个责任”考核,不断压紧压实基层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2018年11月上旬,组织开展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将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情况纳入督查内容,持续推动基层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目前,基层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43)针对“执纪审查宽松软”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2018年上半年市纪委已办理留置案件1起;通过细致调查,按司法标准收集证据,市纪委成功办理苏湾镇寨山村李某案件,在未留置情况下,顺利移送司法机关获刑;已对巡视反馈中指出的“个别干部收受案件当事人礼品等问题”进行核查,并对涉事的市法院储某进行诫勉谈话处理。二是整合力量。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市纪委监委五个纪检监察室牵头联系四个片区及市直单位,探索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纪检监察室联合办案工作模式。三是提升能力。2018年11月15日,在全市纪检监察室系统开展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业务知识,派员参加上级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12月21日,组织纪检干部赴张家港市纪委学习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纪检监察室协作办案机制,强化“四种形态”运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2018年,市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489件,立案175件,给予155人党纪政务处分。四是精准“四种形态”运用。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考量因素、转化条件和审核把关,进一步精准“四种形态”运用。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97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05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24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不含公检法移送处理人次)。五是举一反三。2018年10月以来,市纪委监委对反映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共处置问题线索187条,转立案73件。

(44)针对“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对典型案件和腐败窝案没有‘一案双查’、厘清责任、严肃问责”问题。

一是进行处理问责。2018年11月29日,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党组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市委主要负责人对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红脸出汗”谈话。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已将“一案双查”纳入“两个责任”督查考核细则,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5.不收手不收敛、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仍然存在

(45)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问题。

一是强化派驻监督,2018年9月27日、10月31日,市纪委监委两次召开派驻机构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加强对重点部门派驻监督的探索与思考,梳理廉政风险点,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约谈、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督促修订防控措施等,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派驻监督管理。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对相关单位存款业务、财政资金拨付等方面的了解摸排工作。三是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

16.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

(46)针对“低保领域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现象”问题。

一是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已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开展村居低保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并印发低保政策问答,提升村居干部政策业务水平,真正将低保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大低保公开公示力度。印发《关于加强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在乡镇及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公开栏,将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加大低保专项治理力度。开展村居干部及其近亲属违规获得低保专项排查整改,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市民政局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低保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涉及低保对象2936户,3995人,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问题整改清单,立行立改、对单销号。初步建立乡镇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情况台账,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巢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审核审批程序规范、透明、公正。四是加大低保责任追究力度。对低保领域发现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人员一查到底。目前,已对尹某进行查处,4月将该户退出低保待遇,5月责令尹某退缴违纪所得款3439.8元,7月给予尹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7)针对“违规套取侵占扶贫资金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工作,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二是建立制度机制。全市“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已全部建成并正式上线,通过平台建设实现了群众对村级“小微权力”服务事项的实时查看、操作和监督。三是开展督查暗访。将扶贫领域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明查暗访、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持续推进2018—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3起,问责13人,其中给予12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处理。四是严肃处理问责。已给予方某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规所得;市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同时,将方某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市予以通报,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扶贫干部进一步认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性,提高思想认识。

(48)针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案件频发”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2018年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回头看”,各乡镇街道组织自查自纠和镇际互查。11月20日至22日,市住建局牵头对全市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违纪问题。同时,市住建局已将相关督查材料形成台账资料存档。二是形成震慑。编印《巢湖市2018年度典型案例通报汇编》,将我市发生的危房改造领域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列入其中,通报下发到各基层党组织,发挥震慑作用。三是严查快处。对已查处的27起危房改造违规违纪案件进行跟踪核实,并对巡视期间反映的散兵镇谢某某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是常态监管。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严格执行“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市审批”程序,建立三级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增加上户检查指导频次,建立双重验收机制,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户,杜绝截留挪用现象。

(七)上轮巡视整改方面的问题

17.市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缺位

(49)针对“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查、抓、补’工作打折扣”问题。

一是全面部署“查抓补”不到位整改工作。针对3类9项20个问题,市纪委书记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进行任务分解,要求全面排查,确定具体责任人,拿出切实整改措施。二是加强整改过程调度和督查。根据排查情况,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着力解决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强化“酒桌办公”、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对涉及挂证取酬的39名公职人员违规所得资金予以追缴;强化违规违纪问题督办查处力度、着力提升执纪审查能力,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组建督查组对各基层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了解整改实效。三是整改销号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本次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对标“查抓补”不到位问题,经过2个多月的整改,进一步完善了整改台账,补充完善了相关制度资料,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清零见底,全面总结整改成效,形成上轮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情况报告,完善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50)针对“对整改问题统筹谋划不足,组织领导短板突出”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巢湖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专项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调度,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加强调度。通过召开调度会、印发任务单、整改台账周报等多种形式统筹调度全市巡视整改工作,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三是严格督查。已成立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巢湖市反馈意见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4个督查组,已于2018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和12月下旬组织对全市各个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3轮督查。

18.“4+4”专项整治落实不力,部分问题依然突出

(51)针对“市委政治和规矩意识不强,存在‘过关’思想”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查纠。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的通知》,对全市68家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共摸排出4名退休老干部存在违规兼职问题,目前已全部辞去(免去)兼任职务,4名当事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已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11月15日,印发《巢湖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68家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发现挂证取酬涉及11家单位39人,已累计退还资金111.79万元。同时,责令当事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巡视指出的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利100余万元个别领导干部,纪检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三是制定《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健全长效机制。

(52)针对“滥发津补贴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进行调查核实。对某局违规发放交通费、通信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其进行整改,目前该局领导班子已将违规领取的津补贴进行了清退,共计清退33600元。二是开展专项整治。2018年10月24日,印发《关于开展不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整治2016年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以来各地各单位除正常工资之外发放的各种名目的奖励项目,目前巡视反馈的不符合规定的津补贴已全部停止发放。三是规范工作要求。2018年12月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明确全市所有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出台任何津贴补贴政策;不得借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之机,违规出台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已自行研究但尚未出台的,一律不得出台;自行决定出台但尚未实施的,一律不准执行。四是进行常态监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切实履行津补贴管理主体责任;将津贴补贴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发现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

(53)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印发《巢湖市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制发《党员交纳党费操作指南》,并建立党费收缴定期通报机制。二是及时补缴党费。截至8月7日,完成补缴2018年上半年党费184179元,其中市区六所中学退休党员已按规定补缴党费69242元。三是进行检查督促。11月初,成立5个全市基层党建综合督查组,对镇街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并点对点通报。

19.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不彻底

(54)针对“部分整改措施执行不到位,做表面文章”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整合查访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巡视整改期间组织明查暗访1次,发现问题4个,并进行通报。二是常态督查。将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情况纳入年中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督查,目前督查工作已完成,市委常委会于11月19日听取了督查报告;同时提高作风建设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以及目标管理绩效双百分考核中的分值权重。三是互查互访。中秋、国庆期间,全市纪检监察协作区内的乡镇、街道开展了交叉互查,共查访9个乡镇、街道、28个村(社区),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55)针对“压力传导不足,部分单位对待整改打折扣”问题。

一是进行调度督查。巡视整改以来,市委组织部先后3次牵头召开巡视整改专项调度会,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市委巡察办牵头组织了3次巡视整改督查,围绕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等方面,开展督查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方案》,建立党内组织生活季度报表工作机制,纪实记录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三是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对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工作督查,2018年11月初成立5个督查组,开展基层党建综合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四是举办专题培训。12月15日开展党建业务专题骨干培训班,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属党(工)委党建工作科室负责人或党务骨干,就“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内统计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并下发《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模版》。五是加强理论学习。印发《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2018年第四季度学习安排》,各党委(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开展学习讲座、邀请专家授课、进行实地调研等形式,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质量。

三、突出常态长效,以一以贯之的政治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改成效。但是,与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尚有一定的差距。很多工作刚刚起步,后续任务依旧繁重。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在掐芽除根、防止反复上用气力,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上下功夫,确保问题整改清零见底、长效机制有效建立、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将对标看齐贯穿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巡视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和深化政治巡视的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把“四个意识”根植内心、付诸行动、见诸成效。

二是将深化拓展贯穿始终。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事项不留尾巴、不留余地、不留死角。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将分阶段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以较真求认真、以碰硬求过硬,推动巡视反馈意见全面落到实处。同时,把反馈问题当作一面镜子,全面梳理排查类似问题,真正做到查漏补缺、去虚补实。

三是将标本兼治贯穿始终。巡视反馈问题,需要“急治”,也需要“长治”。巢湖市委将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全面总结整改工作经验,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根本上、源头上堵塞漏洞,实现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坚决抓好制度落实,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执行制度不变通、不走样,以制度的刚性执行保证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是将服务发展贯穿始终。坚持用巡视成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用发展实效检验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振精神、转变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合肥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保、深化改革、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以新成效新业绩新突破开创巢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1-82313842;邮政信箱:巢湖市姥山路1号市委办203室;邮编:238000;电子邮箱:chswz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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