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7-17 20:56来源:巢湖市委巡察办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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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7日至96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9日,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随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整改日常工作跟踪督办。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

(二)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形成了我局和专项巡察两个整改方案,以局党组名义下发至各内设机构。对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通过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确保每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整改党组召开6次会议,专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推动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市委和合肥市局指导组的共同指导下,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顺利召开。多次主动对接市委巡察办、市第四巡察组,虚心请教学习接受指导。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问题症结,党组及班子成员按照整改职责分工,召开调度会,了对牵头整科室、单位的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1)针对学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学习频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同时在党组会专门设置理论学习环节,2022年10月以来共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党组会组织理论学习4次二是规范学习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对学习内容详细记录,杜绝标题式学习记录三是按相关规定开展学习研讨,10月以来共开展学习研讨2次四是各支部结合支部大会、党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全体党员政治素养。

2)针对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提高对学习制度的认识,结合当前实际与本职工作开展中心组学习。2022年12月2日组织学习《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深入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变化二是集中开展中心组学习并按要求针对学习内容开展研讨,2022年10月以来共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2022年11月2日针对意识形态工作、11月11日针对党章的修订开展集中研讨,巩固和深化了学习效果三是各支部结合上级宣讲、支部大会、党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全体党员政治素养。

3)针对思想政治引领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公章保管人员增加服务和保障意识,办公室公章管理得到加强。二是不局限于负责人签字或者会议纪要,同时针对重大事项盖章,形式更加灵活,提升审批速度,局办公室第一时间盖章。三是建立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对敢于担当的年轻干部进行提拔任用,干部干事主动担当作为明显改善

2.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4)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16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组会,专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党组研究通过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三是结合巡整改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学习秘书协助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及今后个人述职报告意识形态内容的督促提醒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16日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入把握党内政治生活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内核,不搞形式主义,做到“红脸出汗”二是11月24日组织党组及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题部署会,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召开整改和年度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批评与自我批评,务求实效。

6)针对议事决策边界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掌握党组工作规范及职责,明确议事决策边界二是制定完善《党组会议事制度》,严格执行到位三是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对需要上会研究事项严格按要求执行到位,可以补充上会的内容及时补充,时效性强的内容引以为戒,后期严格按要求执行

3.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职责履行不够到位。

7)针对持续推进深化改革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现系统内二级机构及各科室已搬迁至原区委大院西楼,信息中心除机房设施外,业务及人员已整合至原区委大院西楼集中办公。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及业务学习,规范业务流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杜绝一切“地块意识”。

8)针对并联审批事项推动慢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微信工作群与相关并联审批部门共享项目信息,做到应并尽并。二是已和安巢经开区对接,后期申报的建设项目已并联审批。三是具体业务科室与二级单位已形成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意识,能够做到事项应并尽并。四是新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或其他审批事项并联审批。五是市数据资源局综合窗口已常态化做好申报事项接件并联申报审核工作。

9)针对用地组卷审批质效提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自省政府委托下放用地审批权后,我局按照市政府部署及《巢湖市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和部门联动,明确审查职责,提高审批质效,全市平均审批时间为24个工作日,我市平均审批时间在2022年度为12个工作日。二是经对各镇街用地组卷报批的大力调度和业务指导,用地审批效率又进一步大大提升,特别是针对居巢经开区用地报批事项业务指导加强、调度频次加大,审批时限大幅缩短。三是对坐标偏移等历史遗留问题,我局积极对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自然资源厅,目前映月湾小区配套道路项目已于2023年1月29日报市政府批准。四是明确局内部各科室审查职责,2023年3月31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出台了《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市政府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审查工作办法》。

4.学习流于形式。

10)针对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支部大会,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心得抄袭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要求中心党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引以为戒,提高个人学习心得文字材料的撰写质量。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党支部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学风,对党员学习心得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抄袭行为再次发生。二是责令相关人员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2022年12月2日上午,支部副书记与相关同志开展谈心谈话,针对学习心得抄袭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5.学用结合不紧密。

11)针对理论学习多为领学上级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交流研讨较少,班子成员缺乏学习主动性,自学少,存在重工作业务,轻理论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参与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干部学习大讲堂等活动,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中心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2022年9月-12月,在土地整理中心办公会上集中学习理论知识,提高职工理论水平。三是村镇处已于2022年11月3日在工作业务会前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

6.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2)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土储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入地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支部书记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及时对苏湾所、烔炀所制度公示牌落款进行修改,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排查。

7.议事决策不规范。

13)针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大额资金支付以会签代替会议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完善相关手续,对于“三重一大”项目,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规定要求报请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二是规范会签表填写,严格审查签批。三是对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询价方式确定。2023年度起,拟对微信公众事情外包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

8.土地政策利用宣传不到位。

14)针对执法大队对耕地保护、合法用地等法律法规及土地利用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村干部对保护耕地意识不强,非法占地批地现象禁而不绝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提高了对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认识,全体班子成员利用各种分管工作机会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在深入基层工作时,带法下基层,持续传达压力。二是法规、耕保、执法监察大队等相关科室和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各司其职,每季度月末对镇村两级干部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宣传。三是组织实施利用特殊时间节点,在“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开展多渠道、多方位普法,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四是加大巡查、执法和查处力度,遏制禁而不绝高发,保持高压态势。

9.土地复垦管护力度有欠缺。

15)针对土地整理中心管护责任制度不够完善,督促镇、村管护力度不够,验收过后的新增耕地,存在一定的“非粮化”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整理中心严格督促管护责任制度落实,会同相关单位已督促2次。二是通过多渠道强化“非粮化”重要性的宣传、引导,提高各镇项目管护责任意识,明确各镇管护主体责任,有效提高项目区耕种率。三是2023年2月,市政府下发《巢湖市2023年县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落实管护资金、明确镇村管护责任。四是2022年11月已督促金丝柳公司配合银屏镇政府对损坏项目区进行恢复并整改到位。

10.执法宣传有短板。

16)针对执法大队对基层自规所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督促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执法大队集中学习,对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研究,为今后整改和提升工作奠定了基层。二是大队合理分工,安排专人与每个所基层所进行业务对接,负责日常联络指导,加强督促。三是利用局长办公会、业务会、机动巡查等机会,结合乡镇实际,对乡镇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四是2023年1至2月份,通过案件指导一线基层站所办理违法用地、打击非法盗采、违法建设等相关业务。五是2022.11.24前往柘皋镇汪桥村开展“法润乡村社区”自然资源领域普法活动。六是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通过网络公开典型案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夯实。

17)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自2022年9月22日起至12月底,5次党组会均安排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并将在今后形成制度。二是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业务调度会,聚焦工作实际,分析研究工作问题,部署推进各项工作抓细抓实。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和部署年度工作,为来年工作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18)针对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全系统廉政风险点,党组成员深入了解分管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结合日常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二是机关纪委安排专人对谈心谈话材料进行收集留存。

19)针对效能建设抓而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纪委组织对效能督导室负责人进行工作提醒谈话对效能督导室加大督导工作力度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见人见事见处理。三是10月份制定了规划拆违和专管员管理整改方案及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春节期间的效能和作风督查。

12.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20)针对日常监督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纪检组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联合机关纪委、效能督导室开展季度督查。二是2023年3月8日,纪检组先后深入宏光马尾山矿、中材犁头尖矿等7座矿山监督检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三是参与和协调执法监察大队开展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盗采行为,查处非法采矿案件,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确保合法有序开采,杜绝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主动与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加强沟通交流,共享信息,积极作为,共同参与,同向发力,合力得到加强。

21)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员大会及时通报警示教育案例。二是土储中心通过学习巢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的本市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和警醒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深刻吸取教训,树牢廉洁自律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守住遵纪守法的底线。三是土储中心党支部将持续用好身边“活教材”,通过利用身边案例贴身警示、利用案例剖析材料经常警示,让更多的党员干部脸出汗、知错知止,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13.“一改两为”落实不够有力。

2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经与涉及的第三方审计公司沟通,要求今后工作更加细致,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并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规划设计项目审计监管二是规划设计与其他项目有所不同,在审计过程中,送审价与审定价基本一致三是省级村庄(烔炀岐阳村、黄麓建中村)规划设计编制和市“三线”范围内预审核建设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任务,审计工作也已结束。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保用效益,在规划设计服务类及采购类项目委托第三方审计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23)针对回应群众关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明确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受理、办理、回复等工作程序,狠抓重点。接到举报第一时间及时处理,现场调查,完结第一时间回复举报人。是对全市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强化动态巡查,预防和控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明确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做到对露天采石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动态和不动态巡查,夜间和白天不定时不定点巡查,并对非法采矿易发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力争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对实行犯罪破坏环境存在非法交易等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在第一时间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开展联合调查,实现信息共享,职能互补、整治形成合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6.25”土地日、“4.22”世界地球日等普法多渠道、多方位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走进乡镇、矿山等区域开展宣传。广泛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提供违法线索,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盗采全民合力,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氛围。是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对新发生的和已办理的案件,进行进一步梳理排查,争取不遗漏任何犯罪线索。

24)针对为企优服务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积极主动提出一码关联的解决方案,并按程序上报局长办公会,获得通过后及时启动自然资源内部共享(一码关联)系统建设,该项目已于9月30日完成招标,并已于12月初正式上线使用,实现自规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核验下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办事重复提交材料问题。二是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精简收件材料,优化业务流程,除规范所列必收要件或已提供相关证件的材料无需重复收取。三是积极主动汇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拟招考引进高素质人才,推进机构建设。

14.购买服务环节风险多。

25)针对采购合同备案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2022年5月已通过备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已于2021年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了备案。二是全面排查合同备案情况,紧盯项目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

26)针对小额库管理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领导牵头,局财务科组织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学习《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理解相关政策,提高思想认识,先后组织不同范围学习三次二是财务科组织自查,举一反三,明确科室内部责任,落实到相关承办人、审核人,提高监督意识三是对局内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加强对全流程管理,落实监督审核责任四是加大对相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大对独立核算单位的检查监督。

27)针对询价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对反馈问题涉及单位和科室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对前期发生问题的具体承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利用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等机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责令投标单位“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已将授权委托书缺漏项补充完善。四是各科室对类似情况开展自查,对需要完善的内容及时完善到位。五是财务科及相关承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加大财务监督力度,提高业务水平。

28)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领导牵头,局财务科组织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学习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理解相关政策,提高思想认识,先后组织不同范围学习三次二是财务科牵头,组织各单位自查,对需要整改完善的内容及时整改完善到位。三是对局内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加强对全流程管理,落实监督审核责任四是加大对相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大对独立核算单位的检查监督。

15.内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29)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领导牵头,局财务科组织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学习相关财务法律法规,熟悉理解相关政策,提高思想认识,先后组织不同范围学习三次二是财务科牵头,组织各单位自查,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出现三是对局内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加强对全流程管理,落实监督审核责任四是加大对相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大对独立核算单位的检查监督。五是清退不合格差旅费,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六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相关制度,目前已于2022年10月份党组会通过《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30)针对办公品采购分散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办公用品集中统一采购制度,办公室和财务科对办公用品采购目录进行分类,已做到各负其责,分类采购,规范领用二是通过局长办公会等形式,组织各单位学习相关财务制度,提升了工作人员规范统一集中采购意识,重申采购纪律,凡未经办公室和财务科经办的采购用品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加大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增强节约意识四是举一反三,会同机关纪委对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1)针对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统一思想,明确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用车制度,提高规范用车意识二是分管领导组织财务科、办公室及相关租车单位学习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用车管理三是2022年1月与安徽海佩旅游汽车公司签订合同租赁的1辆越野车在12月份到期后,已不再续租四是财务科加大对全局用车管理的指导,对具体承办人员进行指导,防止类似情况和问题在其他单位发生。

32)针对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学习、会议、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高了财务人员思想认识,财务基础工作得到重视和提升二是账务科内部建立了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集中财务学习不少于1天,并根据我局财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落实学习内容,主动增强业务本领三是落实继续再教育制度,加大和鼓励个人自学,积极争取名额和机会,参加财政、国资、税务等部门组织的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四是加大对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财务业务水平的指导,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氛围已经形成。

16.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33)针对基层所租车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利用局长办公会、局业务会等形式,学习相关制度,加强思想教育,严明财务纪律,提高认识。二是财务科牵头,完善基层所租车报销手续,并统一租车登记表内容。三是建立租车及费用报销由分管领导预审,财务科专人初核,财务科负责人审核,账务分管领导审批流程。四是会同机关纪委加大检查和指导力度,强化全流程监管,强化制度约束。五是不定期对各租车单位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抽查,全年不少于2次,覆盖率不低于50%。六是在今后工作中继续认真学习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严格执行财务审核规定,加强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七是对财务科负责人及涉及问题的各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7.责任压力传导不到底。

34)针对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统一思想,明确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款支付规定和相关财务制度,提高规范意识。二是分管领导组织财务科及相关单位学习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支付程序。三是是举一反三,财务科加大对全局财务工作的指导,对具体承办人员进行培训,防止类似情况和问题在其他单位发生。四是教育公房维修管理人员、分中心负责人,提高工作责任心,已责令分中心按规定要求完善发票及附件。五是财务科加强对报销事项的审核,尽快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18.为民服务理念树立不牢。

35)针对村镇规划处对楼栋牌号设置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提高思想认识,率先示范,在全系统提升便民服务意识。二是加强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百姓需求。三是已将新建项目楼栋牌号设置纳入规划方案一并审查。四是将楼栋牌号尺寸、材料在方案作具体要求。五是已将黄麓新华·湖畔龙湾楼栋号码牌设置一并纳入了规划方案。

19.为企服务有差距。

36)针对为企服务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巢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严格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补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是主动对接安徽中钛液晶耐材有限责任公司和巢湖市税务局,告知企业根据拍卖公告约定补缴税款后,再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2022年8月10日,该企业向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了完税凭证和完整的登记资料,中心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了上述企业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三是2023年5月8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2022年12月印发《巢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施方案》并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联合税务部门出台了《关于设立不动产登记涉企专区的通知》,设立涉企服务专区和涉企专窗。

20.工作作风不严不细。

37针对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大队每月组织一次业务集中学习,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大队明确办案标准和质量要求,加大工作检查和督查力度,提高办案规范化、标准化。三是在案件办理中多在增强案件办理质量上面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进一步做到严谨细致、依法合规。

针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部分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科学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对中心及相关承办人员提出批评。二是已组织集中业务学习4次,提升业务水平。三是督促各镇及金丝柳公司加强项目踏勘严谨性,避免一人踏勘、验收现象,中心提高督查力度,做到立行立改。四是提高对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成果的审查力度,确保项目材料的严谨性、科学性。五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中心人员业务水平,避免一人踏勘、验收现象。六是持续加强项目可研报告审查、完善,督促项目规划单位对问题修正完成,苏湾东黄村水面复垦项目新增的水田按照“一稻一油”测算产值收益,夏阁五星村坑塘水面复垦项目前后工期已修改一致。

针对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系统开展档案保管教育,提高档案管理意识。二是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严肃批评。三是在日常工作,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的学习和提高,严格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责任到具体人员,杜绝归档不及时、归档文件缺失等问题。四是目前委托的第三方已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扫描备份,并纳入局“一张图”公共管理平台中。

21.采购不规范。

38)针对项目采购手续不完备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于中心拟建信息化项目进行集中梳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履行采购手续。比如一码关联系统建设首先通过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作为项目议题上报局长办公会获得通过后并确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二是组织中心对招投标政策进行学习,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三是2023年5月11日,由中心分管领导对当时经办人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修订新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方式和采购手续。

22.项目管理有欠缺。

39)针对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测绘项目的测绘委托协议填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土储中心业务科室组织对地块测绘项目的《测绘委托协议》进行自查自纠,共检查出17份填写不规范协议,对协议中主要内容未明确的进行补充填写,测绘成果资料提交内容、数量、接收人、接受时间等进行了补充填写,完善了地块测绘项目测绘委托协议。二是通过规范项目委托协议,加强项目管理委托方委托内容和承办方提交资料审查监督,强化了项目管理水平。三是通过加强业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对测绘承办方测绘成果资料加强检查监督,督促承办方对提交内容、数量、接收人、接受时间等规范填写,避免出现空白事项。五是加强对中心业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中心业务人员整体素质。

23.费用支出不规范。

40)针对土地储备中心委托评估费支付手续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财务人员对中心近年来相关业务费支付手续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支付手续中相关附件提交不全的进行了补缺补差,完善了中心业务费支付手续。二是中心在履行相关业务费报账手续时,一律要求材料要提交齐全、手续完备,财务审核进一步强化,费用支出更加规范。三是收储项目完成后,履行委托评估费、清表费支付时,相关委托评估协议和评估报告、交地确认书等相关材料除业务科室留存外,履行报账手续时财务科同时留存一份,进一步完善中心相关业务费支付手续。四是健全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相关业务费履行报账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附件,财审科负责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对相关附件不完整的支付事项均不得办理资金支付。五是中心财审科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关键环节,就报账附件元素、报账流程分解等方面进行深入培训,特别是对相关业务费支付程序进行详细说明,进一步加深了中心财务人员对相关财务规章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财务管理业务水平。

24.零星工程款支付手续不齐全。

41)针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零星工程款支付手续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了中心职工对财务制度的理解,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二是2022年10月28日,组织主管局机关纪委、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等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办公室改造进行现场验收。三是持续加强中心财经业务及相关财务制度的学习,提高中心人员对财经纪律的重要性认识。四是完善对办公室改造工程报销材料,主管局办公室、机关纪委、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等人员组成验收组,对中心办公室改造进行验收。

25.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42)针对工作餐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执法大队补充相关手续。二是加强对财务管理规定的执行和落实,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市财政关于公务接待、工作餐报销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三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审批报销规定。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学习财务报销相关规定,提高责任心。四是分别对局财务科负责人及涉及问题的二级机构财务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层层压实监管责任,严格制度落实。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学习财务报销相关规定,提高责任心。

26.办公耗材和维修监督缺位。

43)针对土地储备中心办公耗材和维修监督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承办人和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批评,加强人员教育。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制度,严肃财务纪律,提高思想意识。三是查缺补漏,对类似问题进行梳理。四是明确办公耗材和维修清单须专人签收,完善办公耗材登记领用台帐,增强经办人员工作责任心。五是确定了综合科专人对办公耗材和维修进行管理,加强了办公耗材和维修的监督管理。

27.公车管理不规范。

44)针对村镇规划处公车加油卡管理不严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公车维修审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强化了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公车管理方面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公车管理的规范性。二是局机关加大财务指导和检查力度,加强了中心“三公”经费报销的规范性,促进了中心严格落实财务制度意识。三是2022年12月15日,组织中心职工集中学习财务及公车管理相关制度,从严落实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做到无审批不报销。四是村镇规划处已将加油卡交由办公室主任保管使用,在报销环节将加油费用与公里数关联,加油卡充值报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28.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

45)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相关制度规定,班子成员提高了思想认识,纠正了思想偏差二是立行立改,自反馈意见后,党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进一步严明了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党组会议程序,提高了党组会议效率三是加强对党组秘书培训,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党组会议表决程序和会议记录,对需要逐一表决事项,无意见的党组发言也逐一进行记录四是党组负责人不定期对会议记录规范性进行检查。

46)针对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16日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入把握党内政治生活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内核,不搞形式主义,做到“红脸出汗”二是11月24日组织党组及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题部署会,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对局领导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进行强调三是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与所在支部局党组班子提前做好谋划并适时调整支部党员大会时间,因特殊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参加的,相关支部支委要在会后及时将会议内容传达到位四是机关党委及时将局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生活会情况上传至智慧党建云平台,每季度至少通报、提醒各支部局党组班子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

29.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47)针对对所辖支部党建指导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各支部的指导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11月24日上午召开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巡视整改涉及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和培训会,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及时上传智慧党建云平台。二是局机关党委利用局党建工作微信群,定时提醒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合理安排确定主题党日及其主题;合理安排党课课题。三是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各支部制定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合理安排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四是已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各支部班子并已报经局党组同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

48)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11月24日已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等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会。学习《巢湖市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指导手册》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内容,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已从机关工委领取党费收据并按规定出具党费收据,安排余宗梅同志专人负责各支部党费票据发放、党费收缴相关工作。三是严格党内关怀制度。由各支部研究上报困难党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49)针对离退休干部党建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将搬迁后的局三楼310室作为离退休支委活动室。二是对离退休支部支委加强学习指导,机关党委安排党委委员和党务人员协助离退休支部开展组织活动。三是指导、提醒离退休党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

30.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50)针对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12月2日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协调人社局,争取政策突破。三是政治处对1985年以后出生干部进行梳理,向党组提出培训和使用建议。四是党组结合各单位实际,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合理使用好各年龄层次干部。五是加大聘用人员管理力度,向市委编办提出拆违队员和专管队员职能和人员划转请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防止出现管理死角。

51)针对培训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11.11邀请律师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主要解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查处规程》。二是2022.10.26安排人员参加合肥市林业局组织的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活动。三是2022.11.16安排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参加合肥自规局监察支队组织的全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质量提升专题培训。四是2022.12.9组织培训国土变更视频调度会。五是每季度月末对镇街基层站所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宣传。

31.巡察整改不彻底。

52)针对对上一轮巡察提出的“二级机构未建立燃油管理台账,落实一车一卡、定点加油等要求不到位”的问题未能举一反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财务科开展公车使用及财务制度学习,提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单位规章制度的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机关由办公室副主任专人管理加油卡充值报销事宜,杜绝了聘用驾驶员充值报销。三是财务科严格报销审核手续,规范管理。四是由局财务科和机关纪委联合对局属有公车的事业单位进行检查督查,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五是对财务科、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2.班子建设有差距。

53)针对不动产登记中心执行民主集中制有落差,研究“三重一大”讨论和表决环节体现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中心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有关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决策,其中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按规定要求报请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并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中心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二是严格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规定要求,完善会议记录及纪要整理工作,记载决策人员分别发言表态意见。

33.三会一课不规范。

54)针对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2022年支委会、支部大会多为标题式学习,研讨交流欠缺。2021年11月、12月党员活动日未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11月24日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等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会。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规范“三会一课”。二是对能够补充的记录内容进行完善补充,丰富党员活动日内容,巡察反馈以来,各支部均按要求按月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

3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55)针对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预备党员未满预备期进行公示执法大队张大伟在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期间的思想汇报存在抄袭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11月24日已组织各支部书记等党务工作者参加的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巢湖市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指导手册》等系列党务知识,对发展党员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6个阶段时间节点要求进行了要求和培训。二是土地储备中心支部已组织系统学习党务知识,提升党务工作业务能力,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三是10月31日执法大队党员张某某已作出书面检查。

35.干部担当作为精神不足。

56)针对2021年11月22日土地储备中心研究中层干部人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课的方式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树立干部正确人生价值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精神得到了提高。二是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建立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提升干部干事主动担当作为。

36.对聘用人员管理不到位。

57)针对执法大队对编外聘用规划队员和规划专管员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了《巢湖市拆违队员工作考核办法》和《巢湖市规划专管员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贯彻上述办法规定,严格要求队员加强自身管理。二是11月2日党组会研究,除了效能办督办处罚外,对于部分队员扣罚20%绩效,以儆效尤。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避免问题再次发生。三是12月16日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主任办公室拟继续聘用相关人员为保洁员,并报主管局批准同意后再签订合同。四是针对相关人员旷工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已将该同志辞退。

37.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

58)针对2020年《关于巢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指出“外出培训较为频繁,没有经过会议研究也未请示主管部门”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培训报批规定,对于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会,严格按会议通知控制参会人员,并落实事先报批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针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经2023年1月6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重新修订印发了《巢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财务制度》,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二是2022年9月27日-29日省厅组织召开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业务培训暨作风常态化建设工作推进会,按合肥市局要要求,巢湖市配额5名同志参会。收到通知后,中心及时向主管局申请,经主管局批准后将盖章的回执报省厅,控制在5人参会,各项报销手续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三是2023年2月15日-17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巢湖市碧桂园凤凰酒店召开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作风和素质提升培训班,按合肥市局要要求,巢湖市配额10名同志参会。收到通知后,中心及时向主管局申请,经主管局批准后组织人员参会,各项报销手续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委巡察办、市委第四巡察组的指导下,市资规局党组不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推动,截至目前,3方面37项58个具体问题已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下一步,市资规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进一步提高站位,锐意进取,为巢湖市发展贡献力量。

(一)强化政治引领,做到“两个维护”。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凝聚奋进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凝聚发展共识,做好国土、规划、矿产等服务和管理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长期与短期、共性与个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持续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加强成果巩固,强化服务保障。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全体干部“四个意识”,落实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1-82372507;邮政信箱:巢湖市东风路436号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790420213@qq.com

 

 

                   中共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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