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年7月14日至9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0日,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
市城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工作领导、推动和落实。分管巡察整改的党组成员、副局长牵头推动,负责具体整改任务的协调和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牵头科室各责任单位具体抓整改落实,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市城管局党组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制定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限定了整改期限。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方案》,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立行立改,逐项销号。对属于长期性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三)推动整改进度。局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新思想新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针对“局党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深不透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市城管局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纳入学习内容,按季度制定学习计划,灵活调整学习内容,紧跟时政变化,确保学习内容丰富、贴合实际、可操作性强。二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经常化,会议准备认真,组织规范。2022年全年开展集中学习23次,开展研讨交流5次,2023年截至4月份已开展集中学习5次,研讨交流1次,体会交流紧密联系分管领域和岗位工作,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三是创新拓展学习平台。利用“芳华夜校”平台,通过领导辅导、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现身说法、典型案例剖析等,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2022年共举办“芳华夜校”讲堂3次,2023年截至4月举办法制培训班2期。
2.重难点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2)针对“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问题仍未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建筑垃圾无法处置现状,市城管局自2021年依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制定了《巢湖市零星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关于对巢湖市城区居民小区的建筑垃圾进行分拣收运的通知》,在部分有物业小区建立建筑垃圾临时分拣堆放点,进行初步分类和审核后运送至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对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需要的工地作为平整垫料,减少随意私自堆放垃圾行为。二是2023年4月,市城管局提请市政府同意建设新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消纳场,引进先进环保的建筑垃圾筛分生产线,分拣后的危废垃圾将按危废垃圾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分拣后的可焚烧垃圾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分拣后有用的垃圾进行综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消纳难题,提高我市建筑垃圾消纳水平。
(3)针对“市容秩序整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凤凰山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制定《巢湖市凤凰山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管理工作方案》,自2022年11月11日起,联合凤凰山街道、商务局、市监局等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政策宣传,自整治行动以来,周边有关噪音、摊点占道、交通堵塞等方面的投诉未发生一起。2023年2月3日后,凤凰山街道牵头在该区域设置管理岗亭,安排执法人员常驻该处,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治成效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开展篆池河路与龟山路交叉口路段整治。2023年3月15日下午,分管局领导宫辉牵头执法一大队、四大队、林园中心等相关单位在龟山路和篆池河路召开现场会,制定初步整治方案,加强执法力量,安排专人值守,取缔经营摊点。三是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加强市容秩序整治。落实《市城管局2023年春节期间市容管理工作方案》,开展了2次夜间大扫除,集中整治了向阳路、人民路、天河路、健康路等重点路段,突出抓好春节、早晚高峰等特殊时间点的值班值守工作,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四是建立常态机制。各区域执法大队增加巡查频次,不定时蹲点看守,强化重点区域市容巡查,规范临时便民摊群点的管理,及时取缔流动摊点;局执法协调科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跟踪督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3.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4)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细化效能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请销假管理的通知》,特别对迟到早退现象实行量化记录,与评先评优相挂钩。二是加强教育。2023年1月29日,召开了市城管局“提精神、严作风、抓效能、促提升”专题会议,教育干部职工自觉服从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三是严格落实。局效能办、人事科做好考勤的每月汇总统计,每月公开考勤记录,对考勤存在问题逐个了解情况,谈心提醒,登记备案;不定期组织效能检查,随时查、现场查,4月10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抽查部分单位履职情况,检查情况良好。4月12日-13日,对环卫处效能建设进行了面对面的深入帮带,对一些历史性管理粗放问题进行了纠正;5月9日-10日,抽查了一大队、五大队、灯饰处效能建设情况,下发温馨提示单3份。四是效能建设由检查人员在岗在位向指导、督导履责尽责转变。
4.“一改两为”落实不到位
(5)针对“行政审批流程不够精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进驻窗口。2022年6月28日会议研究,根据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一网一门一户”要求,建筑垃圾行政许可审批权进驻行政审批科。二是规范审批流程。根据《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事项申办“一本通”》(2021年版),已于2021年底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审批事项的流程优化升级,审批流程、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与全省保持一致,规范了建筑垃圾处理核准事项办理流程。三是优化建筑垃圾处置收费管理。2023年4月初,前往肥西县学习建筑垃圾处置收费管理工作,形成初步意见,针对不同的建筑土方量套用简便快捷的计算公式,从而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更好服务企业。
(6)针对“推动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厕管理自2017年“厕所革命”以来一直是较高标准,开放期间保洁员不间断进行清扫保洁。公厕的开放时间根据市民实际需求情况设定,整体上夜间9点后如厕需求量很小,针对城北鲍村、圩墩夜市大排档等区域公厕已延时服务至夜间2点。二是环卫处加大了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夜间公厕开放情况进行督查,满足群众如厕需要。三是优化群众诉求办理流程,包括市长热线、部门信箱投诉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协调局各部门(科室)具体办理,办公室统一回复。2022年共办理12345投诉件642起,部门信箱26起,按时回复率100%。市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共收集上报城市管理问题54988件,立案54680件,立案率99.44%,共计结案54614件,结案率99.88%。数字城管值班电话82399110共受理市民各类来电1838起,其中城管局直接受理办结1789起,占总投诉量的97.33%,中心直办360起,各处置部门1429起,已处置1413起,处置率98.88%,加大解决力度,减少重复投诉,不断提供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7)针对“党建阵地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整改。在机关办公楼显眼位置张贴、悬挂有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标语和工作制度30余幅;党员活动室组织生活制度、入党誓词、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均已上墙,根据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建设“永远吹冲锋号”廉洁文化墙,营造了浓厚的党建氛围。二是举一反三。责令各党支部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结合市城管局各级党组织换届,对组织架构图、各类宣传栏等内容进行自查,做到及时更新。
(四)其他
5.办公用房未办理产权证
(8)针对“灯饰管理处办公用房至今未办理产权证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该办公用房于2017年按建设程序建设完工,并竣工验收。此办公用房建设时已在消防部门办理了消防施工备案,竣工后在办理专项验收时正值机构职能重组,消防工程专项验收职能移交住建部门,验收标准有所提高,导致消防工程达不到专项验收要求,无法办理产权证。二是2022年11月份,对接质检站,明确消防专项验收申请材料,准备办理第三方消防检测。三是因施工单位经办人员有调整且项目竣工时间较久远,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准备资料,调阅档案。四是2023年5月5日,到档案馆调取了建筑施工许可证、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消防设计备案等资料,目前消防验收材料已全部调阅齐全。下一步将与住建局消防科对接,进行消防设施第三方检测。
三、巩固成果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个别还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坚持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建章立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市城管局党组将严格贯彻巡察工作要求,针对巡察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在零散项目管理规范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优化科室和部门设置,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避免改后又犯、边改边犯,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三)抓好统筹,推动城管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整改工作与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有机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将巡察整改情况更好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提标升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339960;邮政信箱:巢湖市凤凰山街道龟山路1号;电子邮箱:chscgj2023@163.com。
中共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