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巢湖市槐林镇委员会关于延伸巡察所辖村(社区)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年3月31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槐林镇党委所辖16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6月16日,巡察组向槐林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槐林镇落实合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并统筹推进两级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委副书记王好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认真改的工作格局,同时各村居书记肩负起对村整改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为抓紧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槐林镇党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8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7次,并专题到市委巡察办汇报4次,与市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二是完善制定整改方案。槐林镇党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聚焦党的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槐林镇党委《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等,坚持立行立改,对于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参加组织生活党员人数较少、党员发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 、公务接待、打捆报销、小额工程建设招投标缺失等问题,及时研究出台了《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槐林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5项,加强对镇村业务人员的培训学习,使得业务部门做到具体把握,及时调整。同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担当到位、部门任务细化到位、整改安排部署到位、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为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槐林镇党委边整改、边总结,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标本兼治,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注重预防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把问题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当下。下一步槐林镇党委将继续增强从严治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推动槐林经济社会全面向好发展。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有差距
(1)针对“扶贫产业衔接缺乏可持续发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惠峰村出租的100亩扶贫标准化茶园租金于2022年4月7日已到账;二是官塘村与亚塑网具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解除了合作合同并收回资金,资金已委托镇统一管理;三是有关公司承租沐集社区扶贫产业园租金已支付到位;四是组织学习《巢湖市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关于切实加强扶贫资产资金管理力促保值增值,统筹谋划好2021年扶贫项目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项目的资产收益管理;五是定期查看现有项目运营情况。目前全镇8个正在运行的扶贫标准化厂房,年均租金总收益148万元,带动脱贫户1393人,人均增收1063元。
(2)针对“乡村振兴带头人选育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2022年8月21日镇党委会研究,免去任某、胡某某海如村党委委员职务;2022年8月新调整分配一名退役军人杨某某到海如村工作,增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二是镇组织办联合潘付村分工干部到村走访,了解辞职原因,加强村级年轻干部关心关爱,随后在16个村居开展书记对本村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关爱年轻干部;三是我镇2022年度招录村级后备干部14人,并已安置到相关村居开展工作,其中潘付村1人;五是通过年终“一述四定”积极推荐后备干部,培育后备干部人才。
(3)针对“村(社区)集体经济较为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槐林镇召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度槐林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事宜;二是镇组织办牵头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办等部门完善了《槐林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将承包到户的土地统一集中流转;三是结合星级党支部创评,村集体经济达50万元可创评4星级党支部,评星成功后村两委干部绩效可上浮80%,激发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四是目前全镇8个正在运行的扶贫标准化厂房,年均租金总收益148万元,带动脱贫户1393人,人均增收1063元。官塘、惠峰2个村集体光伏电站年均总收益约3.6万元,带动脱贫户300人,人均增收600元。
2.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4)针对“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二是广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制定学习宣传计划;悬挂横幅标语25幅、在各村居展示流动展板4块、设立服务咨询台2次、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份;三是已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成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长效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工作机制,落实62件信访矛盾隐患领导包案化解稳控专班,制定化解稳控方案;四是攻坚化解重要信访积案,重视初信初访。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集中化解。五是明确槐林镇信访工作网络图,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组,每个村(居)成立信访调解工作小组结合重点工作和日常任务定期不定期化解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六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槐林镇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推动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转变工作作风,促进社会稳定和信访形势的根本好转。
(5)针对“耕地保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槐林镇石茨河公园设立保护耕地宣传台1次,发放了宣传品1250份,接受群众咨询36人次;二是在各村居办公场所旁、集镇以及主干道两侧刷写了防止耕地“非农化”“非农化”标语32条;三是镇政府于2022年7月21日,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了镇村干部学习国务院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政策,参加人员50人次;2022年7月30日组织了镇村干部学习保护耕地、禁止乱占耕地建房政策,参加人员50人次;出动宣传车30车次;四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中规定,通知村民要维持土地现状,根据政策规定将逐年退出林地并恢复成耕地。
(6)针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蓄电池电解液行为,2022年4月29日合肥市铁路运输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9名涉案人员均判刑并处罚金;二是2022年7月底沐集社区雨水、污水已在美丽乡村项目中完成雨污分流,并要求施工单位如存在质量缺陷或后期损坏,由项目实施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行立改;污水处理厂围墙倒塌已修复、电线杆倾斜已扶正固定;三是垅山村森林督查点对枯死苗木进行复绿,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现已全部补植到位。
(7)针对“巢湖“十年禁渔”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槐林镇党委成立了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领导组,以切实增强对我镇禁捕退捕工作的领导。槐林镇35名包保帮联干部,对全镇144户禁捕退捕渔民每月至少开展2次上门服务工作,重点宣传“33人巢湖非法捕捞水产行为”定罪量刑的典型案例,算一算“重返江湖”的政治账和经济账;二是所有的居民生产生活自用船等均已登记造册,有专人管理;三是开展经常性的巡逻执法活动,招聘专职护渔员4名。巡查巡逻开展以来,收缴了大量的废弃渔网具、劝走了大量的钓鱼爱好者、治安处罚了4名非法捕鱼者、没收钓竿50余根、电瓶20台套。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有薄弱环节
(8)针对“基础建设不配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槐光村杨泗沟自然村进村道路维修已通过镇长办公会,目前已进行维修;二是杨家山等山区自然村移动通讯信号差问题,经巢湖市数据资源局协调,巢湖电信公司已接通信号,问题已解决;三是镇下辖两个自来水厂,渔城自来水(槐林水厂)和滨湖水业(沐集水厂),供水规模跟不上镇村发展进度。巢湖市政府2020年启动供水企业收购方案,目前均已移交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四是没有集中供水的人口目前均饮用地下水,镇政府每年对其水源进行抽样检测,保障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达标。投入资金对饮用水源进行了改造。同时,争取上级资金为垅山村10个自然村实施小型集中供水项目;五是积极与市水务局争取,确定槐林镇没有集中供水自然村分批纳入“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实施方案,分批逐步实现管网覆盖,2023年度争取资金新建一条沐集水厂至潘付村的主输水管道,建成后辐射保障潘付、万年、惠峰三个行政村,工程即将完工验收;六是聘请规划设计单位,对未通水自然村进行管网建设规划设计,已完成未实施集中供水自然村管网覆盖整体规划和工程投资概算,按规划设计用2-3年时间逐步对未通水自然村实施管网全覆盖。
(9)针对“少数村庄环境脏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农村环境卫生全域市场化,由保洁公司清理,常态长效管理;二是海如郭村农用电网问题,联合电力部门开展调研整改,清除用电安全隐患;三是通过较大自然村整治项目的实施,已将武山西宋、朱元等集镇周边村庄污水全部接入市政主管网。
4.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
(10)针对“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宣传部,对胡海如纪念馆进行改陈布展,现改陈布展已完成;二是对接郑州二七纪念馆,请求提供更多汪胜友烈士相关生平资料。在主干道路口,为汪胜友烈士墓设置3块路标,已完成安装;三是依托镇微信公众号,宣传汪胜友事迹、二七精神、胡海如事迹,扩大宣传覆盖面;四是规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乡村大舞台、老年大学活动,于2022年1月28日在官塘村开展“欢乐过大年·喜迎冬奥会--我们的美好生活,2022年安徽乡村春晚群众大舞台槐林镇展演”,丰富活跃广大居民文化生活。
(11)针对“乡风文明培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搭建法律宣传台,并进村、进企业宣传,增强居民法治意识;二是在各村选拔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11名,打造“法律六进”示范点6个,选树安徽省最美社区工作者1名、巢湖市优秀党员1名、巢湖市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巢湖市疫情防控先进个人2个,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三是规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乡村大舞台、老年大学活动,七一前后在各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丰富活跃居民文化生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
(12)针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召开一次村级纪检委员培训会,学习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阳光村务小微权力平台目前已停止运行,新上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已召开镇级推进会3次,村级业务培训会2次,到村指导业务8次,通过电话、QQ、微信群等方式,督促工作开展较慢的村(居)加快工作进度;三是平安村、垅山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已补充到位。
2.干部作风不严不实
(13)针对“村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二是组织培训镇村民政业务专干,熟悉社会救助业务知识,2022年以来共开展民政培训2次,培训人员42人次;三是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社会救助领域动态管理;四是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解决好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五是通过星级支部创评,正向激励村干部履职尽责,对达到三星、四星、五星的支部,村两委成员可分别增加绩效奖励;通过年终“一述四定”,评议村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获得优秀可增加20%绩效奖励,对履职尽责不到位人员建议免职。
(14)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4日组织全镇所有村(社区)进行财务互审,全面自查梳理存在问题,并逐一进行整改;二是结合《槐林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集中组织学习,加强业务培训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报账程序;三是镇党委政府带头整治形式主义,2022年镇党委、政府发文均同比下降。
(15)针对“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浪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政府制定了《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槐林镇县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学习;二是2022年8月20日,周庄村两委在专题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意识;三是要求周庄村强化“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凡村级“四重”事项,均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以及内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四是周庄村召开村两委会,对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浪费问题进行通报,周庄村原党委书记作检讨。
(16)针对“应急救灾物资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排查,对16个村(居)存在的防火物资储备库杂乱现象要求立即整改。目前,16个村(居)均严格落实捐赠物资接收、入库、使用等情况全过程管理,对防火物资储备库内物资整齐摆放;二是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应急物资采购、入库、流转、出库、配送等全流程管理,每年年末组织一次所有应急物资类型、性能、数量、储备方式、调拨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是责令武山社区对物资管理员进行问责,相关责任人已进行自我检讨;四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好灾害应对工作,适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指导救灾工作,查实核清受灾情况和灾害损失,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职责,施行精准救灾、高效救灾。
3.“三资”管理不规范
(17)针对“资金监管存有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政策宣传力度,结合相关会议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宣传达30人次,加强惠农补贴业务管理和知识水平整体提高;二是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会商机制,全面提高惠农补贴“一卡通”落实到户,切实保障广大农户直接利益,杜绝惠农补贴资金二次打卡和再分配现象发生。
(18)针对“集体资源未有效利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班,调查租赁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依据调查结果,适时进平台挂网招租;三是将全镇集体资产资源登记造册,筛选产权明晰的,经评估后进场挂网招租。
(19)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万年小学13间房屋位置偏僻,目前暂无使用计划;二是周庄村旧村部暂由本村两户无房困难户居住生活;三是原周庄小学13亩土地涉及2个自然村15户承包地,权属、界址界定不清;四是龙王村废弃变压器2019年作废品处理,资金已上缴镇财政;五是成立工作专班,负责集体资产依法规范处置。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20)针对“往来账清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槐林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集中组织学习,加强业务培训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和知识水平,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落实往来款项清理工作;二是结合年度财务专项审计计划,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询价确定专项审计单位,全面落实下辖16个村社区财务专项审计,厘清往来账务,便于采取进一步措施,成立专门运行小组,全面加大清理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规范财务管理。
(21)针对“白条列支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沐集社区2019年报支村级道路小工费等,已重新补充报销工程量清单作为附件资料;龙王村2021年1月21日支付土地复垦费用实属采购农药、种子等费用,现已重新开具发票补充报销凭证资料;二是结合《槐林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集中组织学习,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管理;三是常态化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取得的各类资金及时、足额缴存“槐林镇村级资金”专户,做到应收尽收、票款同行、收支两条线,严禁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和坐收坐支。
5.小额零星工程风险管控不力
(22)针对“违规发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实施部门(镇内设机构、镇直单位、村(居)等),严格按照《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二是规范村级项目实施的程序,村(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履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并报镇审核。项目实施前需就工程立项(项目依据)、勘察、设计、清单编制、招标方式、监理、审计、变更等整套流程作出详细规定,村级项目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三是进一步明确了1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的招标方式:5-1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报镇党委(扩大)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后,询价确定中标单位;1-5万元的工程类项目,报请镇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询价确定中标单位;四是镇财政所、建设分局、招标办等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指导、规范引导、适时督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3)针对“拆分工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实施部门(镇内设机构、镇直单位、村(居)等),严格按照《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二是严禁将项目拆分、化整为零规避进场交易、规避招标,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对项目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未认真履行标后监管职责,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和竣工验收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规范村级项目实施的程序,村(居)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履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并报镇审核,财政、建设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镇人大、纪委加强监督执纪。项目实施部门(镇内设机构、镇直单位、村(居)等)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的,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同步反馈公告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同时将违约违规行为(如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4)针对“定向发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实施部门(镇内设机构、镇直单位、村(居)等),严格按照《槐林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规范村级项目实施的程序;二是严禁定向发包,村(居)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履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并报镇审核。同时,进一步明确了1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的招标方式:5-1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报镇党委(扩大)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后,询价确定中标单位;1-5万元的工程类项目,报请镇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询价确定中标单位;三是镇财政所、建设分局、招标办等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指导、规范引导、适时督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5)针对“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官塘、周庄、兆河3个村党组织已重新撰写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并上报镇党委审核;镇组织办将加强把关,对各村居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加强审核;二是2022年召开党建业务工作例会11次,不断加强各村居党建工作指导,提升各村居党建业务质量;三是2022年开展“三会一课”记录本季度互查3次,镇组织办党建业务专项督查,以查代学,督促各村居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职责;四是每年第一季度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党委书记逐一点评,班子成员予以测评,查摆不足,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
(26)针对“评先评优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委员对平安、九峰、周庄、海如等4个村的现任党组织书记进行组织谈话,明确评先评优的相关程序;二是2022年7月份全镇各村居已召开会议,加强学习民主集中制,做好贯彻落实,做到党内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在评先评优时不得一言堂;三是对各村居评先评优提出了明确要求,评先评优对象需经过支部研究、民主推荐,并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7)针对“村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槐光村、大汪村党员活动室进行了调整,通过多室合一,优化人员配置,提升硬件设备,增强为民服务大厅功能发挥;九峰村党务、村务户外公开栏已加装防雨雪设施;二是继续巩固村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成果,要求全镇各村居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业务培训,不断补缺补差;三是按照村党支部申请、镇党委批准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的流程,已将平安村党支部转为平安村党总支,下设两个支部。
2.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组织力不够强
(28)针对“各村居2021年10月31日换届选举时党员大会参与率低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沐集社区相关责任人予以组织谈话,要求今后召开党组织活动要严格按照人数要求落实参加;二是海如村党委已退回发放的补贴;垅山村党委已退回发放补贴;三是组织各村居认真摸排流动党员,并已更新最新花名册,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求流动党员积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四是严禁党组织活动给党员发放补贴,要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提升党性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
(2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经常、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武山社区、湖边村2022年组织生活会已正常开展,垅山村、潘付村2022年下辖党支部“三会一课”均已正常开展,记录本如实签到记录,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公布评议结果;同时对垅山、潘付两村党务工作者予以组织谈话;二是召开槐林镇党建工作例会,对各村居党务工作者强调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会议记录等相关事宜;三是已开展“三会一课”记录本季度互查2次,镇组织办党建业务专项督查2次,各村居“三会一课”记录得到有效加强;四是各村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对照上级要求,补齐短板,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讲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杜绝代签姓名、补会议记录、走过场等不良现象。
(30)针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在村(社区)工作的退役军人党员,对5人党组织关系由现居住地或原单位转到所在村居,为在村工作的退役军人找回党员身份7人,为其进行了补录,剩余人员未找到相关佐证,暂无法处理;二是2022年以来我镇专人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均及时有效处理;三是各村居认真摸排流动党员,并已更新最新花名册,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每半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1次在外情况,下半年流动党员均已向所在支部汇报在外情况。
(31)针对“执行换届纪律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万年村、槐光村、九峰村共5名党组织委员为槐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担任,实际均未到村工作问题,现已免去2名同志村党委委员职务,保留3名同志留任并要求在兼顾本职工作的同时,坚持到村锻炼,履行村党组织委员职责;二是各村居下属党支部已按要求开展换届,现均已召开换届支部大会,完成40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九峰村第二党支部书记、大汪村柳山党支部书记在换届后,党龄均已超过1年;三是,我镇2022年度新招录村级后备干部14人,并已安置到相关村居开展工作。
4.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
(32)针对“各村居党支部发展党员不规范,不符合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6月与7月分别对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详细讲解工作程序和要求,对2022年新发展党员严格把关,联合公安、纪检等多部门进行政审工作;二是对2021年党员发展材料逐一排查,严格把关,对2022年21份新发展党员材料层层过筛,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三是明确各村党建业务员为党员发展直接责任人,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党员发展程序,不得以举手表决方式代替票决,不得违规发展党员。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高标准抓好全过程整改。巡察整改工作由镇主要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定期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持之以恒,做到与时俱进。对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的内容,全盘梳理佐证材料,一项一项抓整改、逐条逐项推进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问题整改清零。在整改具体问题中以点带面、全面举一反三,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做到标本兼治。
二是坚持高质量抓好工作落实。对于镇级提级整改的3方面37个问题,主动认领,敢于担当,寻找症结原因61条,制定整改措施100条。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在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在开展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于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参加组织生活党员人数较少、党员发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 、公务接待、打捆报销、小额工程建设招投标缺失等问题,及时整改,长期坚持。修订完善制度5项,追责问责14人,化压力为动力,真查真改、立改立行。
三是坚持严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手段,是推动落实巡察整改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好纪委、组织、镇巡察整改办公室等责任部门在整改工作中的作用,将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把监督贯彻整改的各环节、全过程,重点问题线索定期调度,对巡察落实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力度,运用好“四种形态”精准追责问责。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制度执行的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88722528;邮政信箱:巢湖市槐林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huailinzf2021@163.com。
中共巢湖市槐林镇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