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军在中共巢湖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坚持严的主基调 聚力高质量发展
为巢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
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巢湖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日)
何 军
现在,我代表中共巢湖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合肥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部署,总结回顾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安巢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耿延强同志代表市委作了重要讲话,耿延强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最新精神,对我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和省委、合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砥砺初心,勇担使命,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和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亲自协调和解决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要成果。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合肥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忠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高标准、严要求助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责任落实,管党治党更加有力
一是主体责任持续夯实。市委常委会先后30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带队,对全市78家单位(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对督查发现的7大类19项问题在全市范围通报整改,对7个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追责查处。全市24个乡镇(街道)、市直属党(工)委书记在年初全市党代会上,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评议,各级党政“一把手”开讲廉政党课100余次。全年33名党员干部实时报备个人有关事项,56名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受到约谈、函询及党纪政务处分进行说明,纪律监督效果有效彰显。二是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全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审查调查数、党纪政务处分数三类主要数据同比分别增长56.6%、17.7%和28.4%,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立案审查调查市管干部33人。全年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53件,同比下降22%,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显著提升。
(二)加强政治建设,纪律规矩更加严明
一是全面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借势发力、攻坚克难,先后开展了违规挂证、违规兼职取酬、违规经商办企业、办公用房超标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力破解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在全面整改问题的基础上,紧盯重要领域、重点环节,严肃执纪、精准问责,巡视整改共约谈提醒181人、诫勉谈话4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二是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工作中不同程度上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以及发展中的顽疾,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工作中存在的“多、推、虚、浮”问题。召开“严、强、转”专项行动千人动员大会,督促各地各单位查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类16个,专项开展检查考核事项整治、议事协调机构整治和工作群、标牌规范整治,对我市查处的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公开曝光。创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项整治11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51次,查纠问题52个。同步推进“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市委常委会带头学习研讨、督导调研,明确17个具体问题靶向施治、长效治理。三是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加大对《巢湖市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问责规定(试行)》的执行力度,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以严肃的纪律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先后查处党员干部失职、失责等问题15起,给予2人警示谈话、13人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客观分析实际情况,对先试先行、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容错免责,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全年向被函询党员干部发放组织采信函18份。按照作风建设监管模式,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给予30人党纪政务处分。
(三)深化体制改革,监督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高效率推进监察职能延伸。印发《巢湖市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实施方案》,以“就近协作、便于集中、优势互补、增强合力”为原则,推行“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区”的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模式。全市17个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及安巢经开区半汤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如期完成人员配备和挂牌运行,建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配备181名兼职监察联络员,织密村(社区)监督网络。安排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协作区主任,使协作区成为机关年轻干部历练平台,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难以监督、熟人难以监督“双重难题”。《合肥日报》与《合肥新闻联播》先后聚焦我市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进行报道。二是高标准抓好派驻机构改革。根据全市机构改革调整需要,重新调整设立11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其监督单位,改设2家纪检监察组驻在部门。每月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线索处置、“四种形态”运用等主要工作指标进行统计汇总、分析通报,加大对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的管理指导。全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57件,立案审查调查45件,较2018年同期分别增长214件和36件,彻底改变了过去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年“零线索”、“零办案”的情况。三是高质量推动巡察全覆盖。合理规划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巡察全覆盖新任务,全年常规巡察22家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个乡镇(街道),联动巡察市人民法院、市人防系统,延伸巡察8个乡镇(街道)所辖93个村(社区),同步对10个贫困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常规巡察覆盖率达75.6%,村(社区)巡察覆盖率达64.5%,为今年底实现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机制,加强整改台账管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目前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完成率达90%以上。持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本届市委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88件,办结44件,转立案26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5人。不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细化政治巡察监督检查指标,实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坚持巡察情况报告报备,巡察支部、干部培训、人才库建设等工作逐步规范。
(四)落实挺纪在前,日常监督更加有效
一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全省县级层面率先探索出台《关于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76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分别占总人次的72.8%、20%,“倒金字塔”结构愈发明显,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相关工作被《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推介。二是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严格落实《关于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的若干规定》,会同组织部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全年共发出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函77份,涉及党员干部1621人次,涉及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362人次,提出建议暂缓使用意见7人次。三是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紧盯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重点关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群众身边的腐败等领域,筛选筛查问题线索。出台《信访件办理情况催办督办制度》,强化信访件的分析研判和督查督办。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梳理重复信访积案14件,实行纪委领导班子带头包案督办,现已化解信访积案9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强化“小微权力”日常监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赴阜阳市颍州区学习考察当地“阳光村务”及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阳光村务”模式,深化“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管理使用,将涉及民生福祉的52类事项在平台公开公示,实现查询监督“一键直达”。目前群众浏览数据达20余万条,平台监督作用正在积极发挥。
(五)保持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更加深入
一是有效整合监督执纪力量。学习先进地区经验,不断优化“室、组、区”联动协作机制,升级优化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探索建立1个纪检监察室联动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1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分片监督辖区N个乡镇(街道)的“1+2+1+N”工作模式,通过“人员聚合、工作融合、上下结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工作同促。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66件,立案审查调查206件,给予199人党纪政务处分,成功办理安巢经开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半汤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孙国栋和半汤街道原政协工委主任孙章西2起留置案件以及苏湾镇原副镇长孙启科等案件,移送司法机关3人,惩治腐败的震慑效应不断放大。二是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实施审查调查谈话点改造提升工程,出台《“走读式”谈话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办案工作纪律十项规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等10余项制度,进一步加强谈话点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全市全年未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处分决定执行规定,及时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三是积极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2次牵头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嫌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线索相互移送责任清单》《移送起诉等工作会议纪要》,有力促进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和力量整合,进一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2019年,市纪委监委与公检法等部门通力协作,成立专案组远赴阜阳、贵州等地,成功完成魏金良案追逃追赃任务,实现合肥市追逃追赃“零的突破”。
(六)强化警示教育,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
一是提醒教育在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维护意识形态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市四大班子负责同志集体赴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会同组织部门组织新提拔干部接受集体廉政“双谈话”、参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重温入党誓词,深入庙岗乡、柘皋镇、审计局、教体局等重点单位开展专题廉政讲座,全年共组织各单位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廉洁主题教育片80余场,接待各单位到巢湖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800人次,党员干部在安徽省党纪法规知识“半月一赛”测试中,连续9期参考率居合肥市前列,把纪律“说”在前面,把警钟“敲”在日常。二是通报警示随后。把宣布处分决定执行与警示教育紧密结合,现场警示教育600多人次。通过市纪委网站等持续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案例8起15人次。创新载体,拓展形式,选取本市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28场“不忘初心,廉洁同行”警示教育巡回宣讲,近4000名党员干部受教,2名科级干部在宣讲后主动向市纪委交代有关问题。编印《漫画说纪》口袋书、《警钟长鸣》读本8000本,拍摄廉政微视频《底线》,组织党员干部200余人到巢湖市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整改建制跟进。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0份,督促发案单位查找原因、整改建制。针对巡视反馈以及查处的“少数领导干部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吸收存款,以权谋私”问题,提出对全市财政资金账户情况进行检查清理的监察建议,市财政局及时撤销2个涉案银行账户,转移结存资金至国库,并印发方案,组织对全市各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检查,进一步撤销相关资金账户1个,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降低领导干部“以权揽储”风险。
(七)聚焦痛点难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一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完善《巢湖市纪委监委2019年度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要点》,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年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6起,问责24人,给予18人党纪政务处分,对7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二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成立案件办理专办组和重点案件审查复核委员会,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点推进、包案负责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打“伞”破“网”。共梳理办结党员、公职人员涉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9件,并查处我市首例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案件,给予18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警示谈话。三是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出台方案,聚焦教育医疗、环境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4类问题19项重点任务,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牵头单位对症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向社会公开发布两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八)锤炼砥砺担当,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更加提升
一是机关党建示范引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党建。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绘蓝图,礼赞时代颂党恩”党建活动、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等主题党日活动19次、集中学习51次、交流研讨24次,党员干部查摆整改问题247条。拍摄“党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微视频,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党建示范引领,以支部带党员、以支部抓落实,各项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市纪委监委先后获评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合肥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第六届巢湖市文明单位、全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10余名干部获市级以上先进表彰。二是教育培训一体推进。先后分两批组织124名干部赴高校开展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培训课程光盘、讲义学习测试及省纪委集中轮训,自主举办乡镇街道和村级纪检干部综合业务培训。开设“清风大讲堂”,先后9名纪检监察干部走上讲台自主选题授课。5人参与省、合肥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大力倡导“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用人导向,全年共提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11人。三是“八小时内外”严格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合肥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48次、向市委请示报告66次。制定《巢湖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巢湖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活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请假程序的通知》等制度,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出台《巢湖市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报告登记备案暂行规定》,全年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防“灯下黑”。
过去的一年,在合肥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职尽责,全面提质增效,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管党治党“严”的信号持续释放,“严”的举措有效落实,“严”的态势逐渐形成。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全面从严治党“上热下冷”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管党治党“最后一公里”还未彻底打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监管还不到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禁而未绝;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发挥还不充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机制尚需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以解决。
一年来,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工作职责,不断提高站位,更加准确地认识、把握和落实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部署了今年的重点工作,特别是总结提炼了五点认识体会,深化了“三个一以贯之”的内涵要求,为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了方向和路径,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
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新进步,这是我们忠诚履职之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必须不断学思践悟、深信笃行,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大功夫,系统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前进,这是我们坚守初心之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使命。我们必须紧盯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靠前监督、主动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了重大制度安排,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把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这是我们勇担使命之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我们必须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把实事求是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精准高效履职尽责,督促规范治权用权,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提升执纪执法水平、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新春伊始,面对新冠肺炎防控严峻形势,在党中央和省委、合肥市委、巢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同心协力、英勇奋斗、共克时艰,积极主动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成功遏制了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截至目前,全市100余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下发问题整改督办单(通报)140份,督促整改问题480余个。办结上级交办督办件18件,受理涉疫信访举报10件,已全部办结;处置网络舆情3起。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共追责问责党员、干部12人。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合肥市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生态绿色的山水名城和创新开放的产业新城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作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贯穿始终,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合肥市委、巢湖市委各项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两个维护”政治监督根本任务,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纪律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市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权力规范运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明确纪律底线,时刻自我约束。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推动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地见效。
(二)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需要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所肩负的职责使命,今年尤其要聚焦脱贫攻坚这个头等大事,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要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盘点梳理和定向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突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用水安全核心指标,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农村“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身边的事情,坚决防止出现“一建了之”、“建了不能用”等问题。下更大气力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的从严查处,促进主管部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关系网”“保护伞”案件,持续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整治各类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总结推广村(社区)纪检委员作用发挥等有益经验,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常态抓好“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的管理运行,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抓实日常监督,突出查访成效,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职能作用,划清守牢纪律“红线”,对日常监督检查和市委巡察中发现的村(社区)“三资”管理混乱、违规吃喝、违规发放补贴等“顽症痼疾”要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今年,市纪委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系统梳理村(社区)“三资”管理制度规定,各地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严防“微腐败”问题发生。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及其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等“四风”问题分析研判和整治力度,对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及其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在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审批、管理、使用等环节要全面加强监督,坚决遏制各类隐形变异问题和违规违纪问题,有效促进单位(部门)“三公经费”规范管理、合理支出, 切实保障行政经费支出透明、财政资金使用规范,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三)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有效运用省、合肥市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制定我市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方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管好、抓好、监督好下级“一把手”,严防出现“裙带腐败”“衙内腐败”,有效防范化解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两级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风险。
推动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对下级纪(工)委监察室的领导,建立下级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市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全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健全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推动设立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并发挥作用,结合上级要求和具体实际逐步扩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健全完善派出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监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协作区配套运行制度,更高水平上深化“室、组、区”联动,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室牵头协调作用,提升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纪检监察协作区监督履职能力,规范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成效。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加强横向沟通和纵向联动,促进各种监督力量优势互补、有效协作,推动党内监督与其它各类监督相互贯通、协同发力。
(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聚焦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定位,紧紧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少数”,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要强化日常监督,注重通过一线调研了解民意,畅通接访渠道发现问题,谈心谈话防微杜渐,把监督关口前移,提高监督精度;综合分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等情况,精准研判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针对问题深挖原因,及时预警督促整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增强监督效能。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五)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把握政治巡察内涵,精准聚焦监督重点,一体安排镇街巡察和村(社区)延伸巡察,分板块推进市直单位和中学巡察,统筹安排对部分已巡察的单位、贫困村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有效路径,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科学严密、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认真配合做好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强化定期报告制度,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持续发挥巡察监督震慑作用,在强化对“关键少数”和“要害部门”巡察监督力度的同时,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
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持续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制定实施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精准处置移交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六)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斗争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国资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紧盯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资源、矿产、土地、规划、建设、工程、人防等领域的腐败,严惩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严查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推动重点个案攻坚。
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充分挖掘孙国栋、孙章西、孙启科等违纪违法案例的警示教育意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警、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注重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要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以市纪委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以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为抓手,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大力培养选拔任用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学习调研培训,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强村(居)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斗争本领。要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效率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等法纪条规,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对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的记录在案、严令禁止;对以权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从严查处,把“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列。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认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固性、反复性、多样性,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作风建设包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什么、怎么抓的指示要求,省委今年将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在全省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省纪委对此专项作出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党委以新的举措和办法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阜阳市在脱贫攻坚中“刷白墙”、在农村改厕中搞形式,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近年来,我市查处的孙国栋、孙章西、孙启科等案件,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政策落实中的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都侵蚀着我们党的执政根基,我们要真正在思想深处亮起红灯,深刻反思,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同党纪国法对标对表、同群众期待对标对表,切实在政绩观、权力观、群众观上受警醒。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对十九大以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二)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聚焦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具体表现,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虚假性的具体表现。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中的问题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相符的各类问题进行对照查摆,全面查找“温差、落差、偏差”,坚决杜绝“喊口号”“堆盆景”“一刀切”“向下推”以及固守套路不出思路、回避矛盾不敢担当、责任落实层层甩锅等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出病症、找清病因、挖出病灶。
(三)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持续巩固拓展“严强转”专项行动、“作风建设年”、“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的查处力度,今年尤其是要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结合巢湖实际,拟定我市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通过划红线、设禁区,把亲和清、勤和廉统一起来,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同志们,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唯担当。2020年是大考之年,这场大考,既是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大考,也是对每名党员干部和我们每个人的大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合肥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一往无前、连战连胜的昂扬状态,把管党治党“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高质量发展“新”的总要求认真贯彻下去,奋力书写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生态绿色的山水名城和创新开放的产业新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