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纪委通报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6-06-22 16:5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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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巢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槐林镇湖边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袁春松违规办理低保问题。袁春松任湖边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父亲袁某某办理农村低保,导致袁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11021.95元。袁春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二、柘皋镇三星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赵金良虚列债务套取资金等问题。赵金良伙同他人虚列债务套取资金375244.8元用于化解村级债务;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000元未入村账,用于支付三星村挖塘和水利兴修工程款;截留村集体退耕还林款159855.36元,账外用于村级招待费支出;个人私自保管村集体退耕还林款28251.3元;克扣农户粮食补贴款70820元,账外用于村集体其他支出。赵金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28251.3元已上交入村账。

三、夏阁镇张华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王祥仙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经王祥仙同意,以五保户刘某某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后用于另一困难户刘永某建房;为余某某户申请危房改造并获得补助资金20000元,并将该笔资金打到村干部司某某的银行卡上。后实际只支付给余某某6000元,余款14000元用于村集体其他支出。王祥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四、卧牛山街道办事处花园社区居委会原党总支副书记、主任吕家生违规办理院外五保等问题。吕家生在担任花园社区居委会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岳父李某某办理院外五保,导致李某某违规领取院外五保金17250元;退休后多次找到花园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要求按照在职人员标准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后违规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20173.4元。吕家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五、巢湖市城南小学教师蒋维华骗取廉租住房补贴资金问题。蒋维华通过伪造身份和收入证明,骗取廉租住房补贴资金22140元。蒋维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款收缴财政。

以上典型案例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干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作出的“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问题,要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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