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供电:“六项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为充分发挥整改“指向灯”作用,推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巢湖供电公司纪委通过“六项机制”履行整改监督职责,紧盯整改全域全过程,扣紧监督链,促进公司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一是建立包保责任工作机制。该公司纪委书记以点人点事为抓手,明确巡察整改的包保责任人,要求包保人认真分析梳理日常监督监管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列出具体事项,分解到包保内容,细化职责义务。
二是建立审核会商工作机制。巡察工作小组围绕症结原因分析是否透彻、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整改成效是否明显等,对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审查审核,集体会商,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三是建立整改推进会工作机制。全程监督、参与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并从推进计划、整改目标、整改进度、资料收集、建章立制、规范销号等方面详细提出工作建议,高效推动问题整改。
四是建立约谈提醒工作机制。针对部分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约谈提醒部门负责人,坚持以“严实硬”的要求,列出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担子,构建有效整改的常态化机制,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五是建立整改销号评估机制。成立销号评估审查组,由公司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委员担任副组长,营销部、组织部、运检部、安监部等专业部门骨干担任组员,从统筹组织、责任落实、措施完成、长效机制、整改成效等方面核查把关,审阅整改销号单、整改工作进展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全力保障整改实效。
六是建立成果共享运用工作机制。总结提炼具有专业特色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以及开展工作、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问责。
巡察整改“六项机制”将巡察机构“一肩挑”转化为多部门“联合作战”,以监督“组合拳”实现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下一步,该公司纪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基准点,经常性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紧盯权力运行,剖析深层次原因,堵塞管理漏洞,达到标本兼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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